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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跌倒造成的傷害一般不算工傷,只有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才會認定為上下班途中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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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下班回家路上的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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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當事人的主要責任,可以認定為工傷。
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則需要證明:
發生交通事故,該人不負主要責任,可由公安機關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
在上下班的路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6. 在合理時間內,員工所在單位與其居住地之間為上下班通勤目的而進行的合理路線,應視為在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上下班途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的路線往返於工作住所、慣常住所、單位宿舍之間;
(二)在工作地點與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之間,在合理的時間內通過合理的路線上下班;
(三)從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活動,在合理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上上下班;
4)在合理時間內以其他合理路線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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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下班,事故要自己承擔,但肇事司機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不屬於工傷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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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自己出了交通事故,你不必難過,然後你就要照顧他什麼的,希望能夠掌握好你丈夫的權益是健康的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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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屬於工傷認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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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可能認定為工傷。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必須明確該人正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不是該人的主要責任,同時,只有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上,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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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並且不是他的過錯,他或她可以被認定為工傷,並得到工傷保險的賠償**。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上班途中打架和無證駕駛是否屬於工傷?
它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 如果不是全部或主要責任,則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發生工傷。
2. 《勞動法》是否承認下班工作?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時受傷的,屬於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等非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本規定應注意,上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不能由勞動者主要責任造成,否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3. 上班途中跌倒算不算工傷? 需要什麼證據。
在上班途中跌倒不被視為工傷。 工傷的認定必須是工傷原因造成的,而自傷是自己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患有職業病;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受傷; 其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下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造成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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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如下:
1)立即停止。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 停車後,擰緊手剎,切斷電源,開啟危險訊號燈,如果夜間發生事故,請開啟寬燈和尾燈。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時,還必須按照規定在車輛後方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冷靜,記住不要驚慌。
2)應及時報告轎廂寬度。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撥打“122”**或委託過往車輛和行人向附近公安機關或值班人員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和**情況,在警察到達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 如有必要,您還可以在報警的同時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和消防部門尋求幫助。
3)搶救傷員。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傷,應盡量送往醫院搶救**,除輕傷和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下過往車輛或通知急診科和醫院派救護車搶救。 對於能夠當場採取救援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進行營救。
在沒有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利用事故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但應追蹤、標記事故車輛各輪的著陸位置和傷者倒立處,並留人照料現場。
4)保護網站。保持現場完整,取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於判斷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在交警到達之前,應當對現場進行保護,除需要搶救傷員和財物外,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車輛、傷者、肇事物品,必要移動時應標明位置。
如遇雨、風等天氣,應取當地材料,並用塑料布、墊子等材料覆蓋痕跡,以防萬一。 必要時,各方可使用繩索等手段設定防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避免人為破壞現場。 標記站點時,盡量不要阻礙交通。
如果車輛的通行確實有可能破壞現場並危及安全,可以暫時關閉現場,中斷交通,交警在現場勘察後完成。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為了防止事故擴大,駕駛員應首先關閉車輛的發動機,消除其他可能導致警察的隱患。 事故現場不要吸菸,以防點燃易燃易爆物品。
在發生涉及載有危險品的車輛的事故時,應將危險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裝載、洩漏等,告知消防人員,以便採取預防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交警在勘察現場、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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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勞動者在通勤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勞動者的主要責任,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獲得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其他依法、行政法規應當認定為損害情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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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在城豐綏崎市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涉及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的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通勤”規定進行了細化,將於9月1日起施行。 《規定》第六條明確: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上下班途中”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在合理時間內按照工作地點與居住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之間的合理路線上下班; (二)在工作地點與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之間,在合理的時間內通過合理的路線上下班;(3銀旅)從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活動,在合理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上通勤; 4)在合理時間內以其他合理路線上下班。
目前,在我國,交通事故已成為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頭號殺手”:2002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達到; 2003年上半年達到。 統計研究資料顯示,我國已進入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 >>>More
1.根據所描述的情況,估計很難確定與工傷有關。 能否認定為工傷,取決於勞動者是否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如果負有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More
對於這種情況,首先不要驚慌,選擇盡快報警。 第一次是拍**並保留證據,以防對方承認該帳戶。 了解對方的汽車是否有保險,如果沒有保險,請制定另乙個計畫。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