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我現在的女朋友,我不喜歡我現在的女朋友,我應該分手嗎?

發布 心理 2024-05-02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先想一想,如果真的和前女友在一起(所有的反對都消失了),像所有普通的戀人一樣開始新的生活(想想你們倆為柴火、大公尺、油、鹽等爭吵),你真的感到幸福還是滿足?

    如果沒有,可能是你內心不願意這樣做,一旦你明白了,你就會覺得無味。 所以,你可以放手,珍惜眼前的一切。

    如果是,那麼你真的愛得很深。 不過,正如你所說,你們倆不能。 所以,首先,你不必強迫自己不愛她,因為這行不通。

    承認這種感覺,讓它陪伴你,鼓勵你,不束縛你,折磨你,愛不應該是那樣的,不是嗎。 有了這段記憶,敞開心扉看著身邊的人,也許你會得到另一段愛情,發現她身上也有吸引你、值得你努力的東西。

    當然,這不是一朵花,乙個人真的付出了代價,如果真的能忘記一切,那就太丟人了。

    不過,你要對你現在的女朋友說實話,這件事沒必要隱瞞太多。 這個傷口總會癒合。 但你不希望以後的衝突再牽扯到這個問題,所以以後不管她是誰,你都要坦白。

    至於傷疤,就讓它留下來吧,乙個大男人,只有身上有傷疤的時候,他才能聞到,不管是身上還是心裡。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不愛就要說清楚,省裡害人害自己。 真是浪費時間!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把前女友記在心裡,珍惜眼前的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選擇乙個愛你的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讓我把你送到地獄(十八樓)。

    我不喜歡你。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珍惜你現在的女朋友,你不會後悔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送給你五個字:珍惜眼前的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應該分手,但要注意方法。 不過,不要直接提及分手,容易對對方的內心造成更大的傷害,最好給對方一段時間結束你們的感情。 找合適的時機和對方分手,比如約對方單獨出去,好好和對方說話,不要在一些公共場所向對方求婚。

    分手的理由應該是委婉的,理由最好說是你自己的問題,或者是你們倆一起面對卻解決不了的問題。 我們可以委婉地說,我們不適合戀愛,我們不知道戀愛意味著什麼,我們對愛情沒有任何感覺,這往往會讓我們的女朋友選擇分手。

    告訴她,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你配不上你,你不夠好,你不夠好,多說你的缺點,盡量讓對方覺得自己確實很差,從而主動選擇分手。

    其次,記住不要和對方做忌諱,畢竟是在一起的女人,你也不想讓雙方的關係僵化。 所以我們要弄清楚分手的關鍵點,男女之所以要分開,一定是因為明明雙方都不適合在一起,但一方不願意放手,另一方想放手,卻又怕傷害對方的自尊心和感情, 但如果他不分開,對他自己來說將是乙個長期的痛苦。因此,有必要給對方乙個情感上的結束。

    不要發微信說分手,這種像發微信說分手這樣的情況,也許你會覺得,如果你約對方出去,一旦對方不同意和你分手,他們就會繼續糾纏你,讓你為難。 但你得好好想想,你這麼隨便分手,對方只是想給你乙個很清楚的解釋,當面跟對方談談不是更清楚嗎? 讓對方知道你的真實想法更容易嗎?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應該分手了,既然你不再喜歡現在的女朋友,那麼你就應該告訴她不要影響對方,才能找到他們真正的幸福。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應該分手,如果你不喜歡,告訴別人,不要耽誤別人的時間和精力,這樣你就要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覺得你應該分手,是為了你好,也是為了你現在的女朋友朋友,既然你不喜歡,那就把對方說清楚,不要拖累對方。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你對現在的女朋友沒有任何感情,不再喜歡對方,那麼你最好盡快和對方分手。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想既然不喜歡,那就分手吧,不要用任何理由把你們倆拖到一起,大家都不再是小孩子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該分手了,如果繼續拖下去,會更傷害她,分手對兩個人來說都是負責任的表現,在這段關係中要誠實。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分手,當然,如果你不喜歡,就得老老實實,再分手,否則也是對女友的一種不負責任。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覺得既然你不喜歡別人,就應該向別人解釋分手的事情,不要耽誤他們的感情。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分手前,一定要先自己想清楚,如果自己想清楚,確定自己真的不愛,那就放手吧,對誰都有好處。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應該選擇分手,你不喜歡,那麼兩個人在一起就沒有意義了,不如早點分手對你來說也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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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5-02

來的時候停不住感情,想走的時候也留下來不住。 即使你不情願地留下來,如果將來出了什麼問題,你也會想再次分手。 既然你有了這樣的想法,趕緊解決吧,看得出來你不是乙個不負責任的人,要不然你也不會想到怕傷到他,所以不敢說到這裡來。 >>>More

6個回答2024-05-02

首先,你應該問自己乙個問題:你的女朋友離婚了,有孩子了,你的父母不喜歡她,所以你建議她有孩子嗎? 這個問題不是胡說八道,這是關鍵點。 因為你的態度基本上可以解決大多數問題。 >>>More

21個回答2024-05-02

她乙個人在田野裡也很寂寞,但她只想找個人陪她。 要你找女朋友可能不是發自內心的,女人是自私的,怎麼能要求你找別人呢! 你給他時間讓他處理,或者你去她所在的地方工作!

17個回答2024-05-02

失蹤半年,你不覺得她有別人嗎,都說不愛了,就不要再追了。

11個回答2024-05-02

她結婚了,她是已婚女人,你不能說是。 你們倆的關係應該隨著你們其中乙個人的婚姻而破裂,如果你們繼續和她相處,對你們不公平,她會傷害她的新家。 你向她明確表示,你已經不是以前的你了,你們的言行必須對彼此負責,不能傷害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