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後,簽訂勞動合同,只簽一年的合法媽媽

發布 職場 2024-05-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如果已經簽訂了兩份固定期限僱傭合同,則應使用開放式僱傭合同進行續簽。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雙方商定,同意籤一年沒有問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只要您不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在第三次續簽時同意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雇主必須第三次與您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這就是您理解的“長期”。

    2、同時,如只要求簽訂一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則須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希望能有所幫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如果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要求雙倍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正常。 勞動合同在入職時簽訂,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那麼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約定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或手持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如果公司拒絕授予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公司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應依法成立,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訂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合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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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已經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您可以在第三次簽訂時要求公司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一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一年、三年或五年。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每年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是為了陪伴公司,從公司利益的角度,或者從某種角度來說,孝也是為了陸神穗的利益,公司和員工可以雙向選擇。

    我在工廠工作了三年,每年開工後,都有勞動合同的三章,我要蓋章簽字。

    工廠的目的也是為了員工的利益,公司和員工可以雙向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限期和完成一定量工作的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雙方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不限期。

    簽字後,影印了三份。

    沒有給你副本。

    如果公司不授予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組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公司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應依法成立,並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成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合同文字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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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5-27

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的,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工作超過十年需要無限期的僱傭合同。

3個回答2024-05-27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勞動者提出按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二、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30日批准,當事人可立即離職。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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