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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當地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付款:
1、雙薪11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
2、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為9個月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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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到當地勞動仲裁科申請勞動仲裁,這是國家賦予您的權利,總體上對勞動方(您)有利。
其次,你現在要收集整理證據來證明你的勞動事實,比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加蓋單位公章的檔案、名片、門禁卡,以及一系列可以證明你在單位工作了4年的事實,然後等待勞動仲裁。
相信這種情況對你很有利,可以支付很多補償,首先因為你入職後1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後一年11個月的雙倍工資,接下來你工作了將近5年,每整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支付6個月以上半個月的工資,按照你的描述,估計會支付4個半月的工資,總共15個半月的工資可以補償你,這是相當可觀的。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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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如無法定理由解雇,可要求賠償雙倍。 如果實際在公司工作超過乙個月,自我滿足乙個月,不超過一年的就業期,主張雙倍工資,最多十個孩子損失乙個月。
如果發生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者應首先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用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1)社會保險記錄;
2)工資記錄;
3)胸卡、出入證、工作證、工作證或工作記錄表(表格);
4)抵押收入和納稅證明;
5)考勤卡;
6)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委託書、相應的出差證明等;
8)工作記錄、相應的出差證明等;
(八)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記錄;
9)同事的證人證詞,最好是同事的證詞;
10) 錄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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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回應。 如果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了4年,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與解雇你無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視為無限期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經濟補償和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兩次解除、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不得續簽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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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有賠償。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未與勞動分析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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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合同未簽訂,員工被解雇,啟翔是指行業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具體的薪酬月數取決於雇員的服務年限。 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就要補償燕譚乙個月的工資,如果不超過一年,但超過六個月,按一年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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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你在工作四年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被解雇了,你肯定能得到補償。
如果你在工作四年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被解雇了,你肯定能得到補償。
他什麼時候被解雇的?
四年工資的補償是兩倍嗎?
不可以,雙倍工資最多只能支付 11 個月。
1、用人單位不簽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的,勞動者可自合同未籤後之日起賠償工資2倍,最長11個月,重新簽訂合同。 2、勞動者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六)項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項的規定,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繳納,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繳納。
你在這裡被解雇多久了?
口頭上已經說過了,還在交接過程中,還能有其他補償嗎?
同樣有可能,單位是否為你開具了解雇證明。
解雇證明呢?
不會發的,是故意解雇的,是按四年平均工資打的嗎?
根據當時的工資計算。
也就是說,當時十乙個月的工資計算。
建議您保留證據。
是不是按照現在的工資來計算,每年還有乙個月的工資補償嗎?
你這裡有工作卡打孔卡記錄嗎?
這就是為什麼我問你是否頒發了證書。
有工資銀行對賬單嗎?
工資單是否在公司的賬戶中支付?
是的。 換句話說,你有公司蓋章的檔案嗎?
這是可能的,並且有可能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
你想每年獲得兩個月的經濟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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