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戒菸或不戒菸

發布 職場 2024-06-22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有專家說得好,大學生就業專業對不對並不重要,關鍵要看你的人生規劃,有沒有鍛鍊自己的好機會,專業不對,肯定會浪費,規劃人生是走金融路就不能錯過, 那麼選擇專業的公司是很明智的,即使公司規模很小,也是乙個很好的機會,因為這份工作會成為你積累經驗的寶貴機會,如果你的志向是走自己的致富之路,那麼培養和積累豐富的經驗是第一要務,不管專業對不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我不知道你的個人情況如何,但我認為在經濟上找工作並不難。

    一方面,不管現在的工作是否適合你,你應該通過這個為期乙個月的實習,對自己有個想法。

    另一方面,能否接受乙個小單位積累一段時間的工作經驗。 這兩個單位都不是你的最終目的地,你肯定要換工作,所以你不值得積累工作經驗,自己考慮。

    最後,如果不合適,那還不如找乙份新工作,有很多新的機會,何必把自己吊在兩棵樹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要看你喜歡哪一邊的工作環境,但乙個人不應該在別的小公司工作過,如果你在現在的公司還是比較開心的,最好不要跳槽,畢竟大公司更有保障。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不,沒有乙份工作是完全合適的,很多經驗和知識都是畢業後在工作中新學到的,要在有前途的地方工作,磨練自己,而不是只看現在。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我個人覺得做雞頭比做鳳尾好!

    小單位有小單位的好處! 你可以用多種方式鍛鍊自己的能力,雖然你現在在大公司工作,你有保證,但你能保證以後一直這樣嗎? 特別是對於剛從會計專業畢業的人來說,有必要在他們的專業中鍛鍊一下!

    不要浪費你的資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專業對不對並不重要,關鍵是你喜歡哪乙個,哪個單位更有發展前景!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辭職不辭職怎麼辦”的回答如下: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批准與否都無所謂,關鍵是有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有證據,30天(試用期3天)後,公司會替你辦理辭職手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或勞動監察組向公司投訴。1、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辭職信的收據 2、索要公司簽字的辭職信或寫乙份書脊影印件讓公司簽字並自己保管 3.與公司確認提交辭職信的事宜,做好現場談話錄音,盡量誘導老闆說出可以作為證據的話,比如暫停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提交辭職申請後,不管他籤不簽字,你乙個月後去找他,因為勞動法規定,辭職申請提交後,公司必須在乙個月內發布! 如果他還是不肯放手,你就得去勞動部門投訴了!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樓上太魯莽了,真的,現在的人,你先來點軟的,如果真的在法律上行不通,時間太長了,對你不好,他抽菸嗎,如果可以的話,給他買根菸,他也給別人幹活,凡事靈活用,吃,你懂嗎,活你成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找出原因。 為什麼我不能辭職,是因為老闆招不到人嗎? 還是因為老闆不願意讓你走?

    前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工資一結束就離開。 你必須考慮後者。 既然老闆重用了你,你有沒有考慮提公升你的價值......

    薪水等 一切都很容易討論,有時還要給自己留一條退路,這樣以後才能見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你怎麼能辭職和辭職。 當你結婚時,你必須呆在家裡。 找藉口等。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竹子答:你想辭職,公司不願意,這在目前很正常,一是表明你做得不錯,二是老闆很難找到員工。 如果在法庭上對他們提起訴訟,目前我國還處於法律制度的初級階段,很多法律很難執行。

    去勞動局仲裁也不是不可能,乙個是要時間,乙個是要付錢。 你想算一算嗎? 如果你去主管單位也是一樣的,因為這樣的事情太多了。

    它無法管理。 很多人的處理方式是一邊找單位一邊辭職。 一旦你有乙個新的好單位,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去。

    我沒有任何顧忌,你要是不放過我,我也要走,頂多是一些損失,我不在乎了! 也就是說,辭職信擺在桌面上,不管批准與否,都必須去掉。 這是最快的。

    太別緻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試用期內,員工可以提前3天提交離職申請,試用期已過的,員工可以提前30天寫信。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排除或者限制勞動者以特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勞動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而無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他們大多提前乙個月辭職,如果不批准,可以去勞動局回應,這很好。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一般來說,辭職信是提前乙個月提交的,如果不批准,很簡單,你不用起訴,只要告訴他們,如果你不批准,我會去勞動局,一般公司會考慮給你乙個批准,然後離開。 如果不批准,可以直接報警,不用花錢就撥打110! 問他們,他們會很有耐心告訴你該怎麼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要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1個月後生效,如果用人單位繼續無視,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終止用人單位。 沒有不能辭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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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回答2024-06-22

如果我是你,我絕不會選擇離開,其實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乙個可以讓自己隨意發展的空間和平台,就像找工作一樣,我喜歡那些新成立的公司,雖然待遇差了一點,有點累,但絕不會按照別人已經立下的豐碑往前走的老公司, 雖然選擇去老公司,待遇可以好一點,可以輕鬆一點,但什麼都做不了,如果能做一些成就,那麼付出的比你現在付出的要多得多。在新公司工作是一種挑戰,也是一種訓練,走一條別人沒走過的路,在挫折和坎坷中積累經驗,走向輝煌,無論成敗,都是英雄,不要錯過這個機會,你的機會讓我很羨慕,如果你願意,我願意和現任經理的職位和你交換。

15個回答2024-06-22

既然你愛他,你就應該放手讓他去,讓他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不是破壞它。 如果你得到了他的人,你確定你得到了他的心嗎,不要因為你滿足自己而讓三個人受苦。 >>>More

6個回答2024-06-22

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就足夠了,記得把工資結清清楚。 這是最正式的流程,但您應該始終確保您的主管收到您的書面通知。

13個回答2024-06-22

我們來看看入職時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來說,辭職是指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合同的行為,需要明確上述協議是什麼。 例如,在提交書面辭職前多少天; 在職期間的培訓費用問題。 提交辭呈後,你的老闆會和你談談,所以你不妨告訴我們真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