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終止與雇員的僱傭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6-0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或者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四)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七)勞動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十)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嚴重的;(十三)企業改變生產、重大技術創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後,勞動合同變更後仍需裁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現在這個社會交往合同和簡單,跟他談談,生意效率不好,你不用說他會想走,只要讓他走就省得他辭職找藉口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勞動合同的終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雇主和雇員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如果有法律情況,工人可能會被解雇,但需要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並與勞動經理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規定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用人單位在滿足下列條件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1. 合同可以自動終止嗎?

    如果合同符合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則合同自動終止。 例如,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2、勞動關係自動終止多長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關係應當立即自動終止: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 勞動合同期滿; 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 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元大養老保險基本福利; 其他。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會自動終止嗎?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當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繼續作為勞動關係處理。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除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得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公司終止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解除勞動合同的正常流程: 1、解除勞動合同的建議:公司和員工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 達成協議:

    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工資及經濟補償的結算:員工完成工作交接後,財務部門結算並支付員工工資;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還應當結算並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5、勞動合同的終止:

    上述程式完成後,按雙方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6、出具離職證明:勞動合同解除時,人力資源部門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7、備案:解除勞動合同的原件和電子檔案原件應歸檔並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查閱。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解除勞動合同的正常流程: 1、解除勞動合同的建議:公司和員工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協議: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3、工作交接:

    沒有部門安排員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交接工作; 4、工資及經濟補償的結算:員工完成公司工作交接後,財務部門結算支付員工工資;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還應當結算並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5、勞動合同的終止:完成上述程式後,按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 6. 簽發辭職證明

    勞動合同解除時,人力資源部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員工檔案移交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 7、備案:解除勞動合同的原件和電子檔案原件應歸檔並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查閱。

    如果是員工終止僱傭合同的過程,是否也是如此?

    您好,是的,這是終止僱傭合同的正常流程。

    有哪些程式?

    您好,這要看公司人員需要如何安排,一般需要申請辭職和交接辭呈。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勞動合同期滿時,從事暴露於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工人在離職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只有在確認職業健康檢查沒問題後才能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時,疑似職業病患者處於診斷期或醫學觀察期內的,只有在醫學觀察期結束時診斷出非職業病後方可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期滿時,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內因工作上患有職業病或受傷,則視殘疾程度而定: 1級至4級如果員工因工傷被認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則該員工應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 和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換言之,勞動者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當於兩倍經濟補償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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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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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個回答2024-06-04

缺少數字不會有太大影響,只要內容清晰完整即可。

6個回答2024-06-04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在下列情形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