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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費用均由企業承擔。 但是,受傷人員必須報告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由於企業不購買工傷保險,很有可能不會申報工傷,此時只能由個人申報,具體流程請參考《工傷認定程式》。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繳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自未繳納之日起,加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款的,處未繳款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的勞動者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繳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後,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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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可能構成殘疾,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最後,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公司補償各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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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工受傷情況,最好進行工傷鑑定,然後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按照傷殘程度進行賠償,因為工傷保險沒有購買,費用只能由單位自行承擔,以免職工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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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由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影印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書》,並通知所在單位、職工或者其親屬。 員工可憑《工傷證明書》申請工傷傷殘鑑定,享受工傷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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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所有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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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未購買工傷保險的情況下遭受工傷傷害,受傷員工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如果可能構成殘疾,則再申請勞動能力評估。 最後,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公司補償各種費用。
主要補償專案包括:**、**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用、營養費用、住院餐補助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協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其他組織,以及有雇員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 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體職工或職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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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沒有工傷認定,則不是工傷。 如果發現工傷,將簽發工傷證明。 然後向勞動局申請工傷傷殘中級。 鑑定結果出來後。 所有賠償應由雇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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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是根據工人在雇主工作的年限計算的,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公司不給工人買保險,但不是工傷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還規定: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被查閱勞動經驗的人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是根據工人在雇主工作的年限計算的,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公司不為其員工購買保險是不合法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一般原則: 1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核並出具社會保險登記證; 2.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登記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3.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完成社會保險登記的,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通諾伊西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核實; 4.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外,不得遞延、減少或者減少社會保險費。
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繳,用人單位應當將按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告知勞動者; 5.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導語:如果工人投保了,工人在工作中沒有受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工傷賠償保險涵蓋哪些內容? 我該如何支付? 一起來看看吧! <> >>>More
根據殘疾程度的不同,補償專案也不同,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上述事項由誰賠償,應根據下列情形另行處理: >>>More
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支付工傷保險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義務,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屬於違法行為。 因此,必須全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