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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在下列情形中不能支付物業費:1、物業費因房屋質量原因未交付,由開發商支付; 2、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規定的服務責任,全體業主均可拒付,但必須有證據證明; 3、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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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1、先拍下木地板的照片,防止他們作弊。
2.檢視採購合同中木地板的保修說明,如何檢視?
3. 要求物業向您書面解釋為什麼不能更換。 (取證過程) 4.在完成前三個步驟的基礎上,可以暫時不需要支付管理費,等到問題解決。
到時候,就算物業公司起訴你不交管理費,你手頭還是有東西的,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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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正確的問題。
我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工作。
這是客戶服務。 首先,我想告訴大家,物業費的支付取決於開發商發出的收據通知,物業費將從發出後的下個月開始支付。
物業費必須交,國家有明確規定,就算拉上法庭也沒意義。
lz 可以。 先拍一張木地板的照片。
2.檢視採購合同中木地板的保修說明,如何檢視?
3. 要求物業向您書面解釋為什麼不能更換。
然後把這些東西帶到當地住房管理局起訴。
但當然,在此期間,您仍然需要支付物業費,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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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問題應該由開發商解決,物業費與房屋質量無關,因此您以此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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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有問題,你應該找一家房地產公司,直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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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物業公司對供暖、空調等電力裝置的需求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支付範圍內的,可以拒絕支付; 2、物業服務質量太差,可以暫時拒絕,但必須有強有力的證據,並應找到實質性的解決方案; 3、物業提供合同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絕付款; 4、業主可以堅決拒絕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業主在收房前支付物業費的要求; 5、因房屋質量問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6、物業管理公司未與業主簽訂合同的,業主可以拒絕支付; 7、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價格管理部門批准檔案原件的,業主可以拒絕提交; 8、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可以拒絕支付違例加價的部分。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選擇、聘用物業管理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買方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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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況不能支付物業管理費:
1、因房屋質量尚未交付,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房屋出租,租賃合同註明物業費由承租人支付;
3、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規定的服務責任,全體業主均可拒付,但必須有確鑿證據;
4、物業管理公司未與業主簽訂合同; 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的;
5、物業公司無價格管理部門批復檔案原件;
6、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
7、物業管理公司未經業主許可增加收費專案;
如果要審查,業主無權審查物業的收支賬目,但業主可以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約定是否或以何種方式。 無論產權合同是否約定保管汽車的義務,財產是否存在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物業費是物業業主和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住宅建築及其裝置、公共設施、綠化、環衛、交通、公共安全、環境等進行住宅小區居民生活維護、維修、整治等服務的收費。
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運維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的綠化和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訂單維修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財產的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及公共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檢修、中修、更新、翻新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支付,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支付物業費。 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已按照協議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業主違反約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業主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後仍未付款,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提供者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燃氣等催促支付物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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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您不得支付物業費:
1、違法或違約損害業主利益的,可以構成拒絕支付物業費的正當理由。 即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違反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違法依規收取費用,或者違反合同損害困鎮業主利益的,可以作為正當抗辯理由;
2.服務有缺陷。 在不存在違法或明顯違約的情況下,業主以服務缺陷為由進行抗辯,需要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結合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服務標準和物業收費標準,對物業管理服務進行綜合評估,進而確定業主的抗辯理由能否成立。
3、管理職責行使不到位,如拆除承重牆等違法行為未及時有效制止。
物業費的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公共水電支出;
2、購置、租賃必要機械裝置的費用;
3、財產保險及各類責任保險費用;
4、垃圾清理、泳池清理、消毒、蟲害防治費用;
5、公共場所及幕牆、牆體的清洗費用。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損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要求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退出物業管理服務區域,移交物業管理服務場所及相關設施,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相關物資和專項維修資金, 祿柴人民法院應當支援盧柴。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管理服務關係為由,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拒不撤回、移交,要求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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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管理公司對供暖、空調等電力裝置的需求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支付範圍內的,可以拒絕支付;
2、物業服務質量太差,可以暫時拒絕,但必須有強有力的證據,並應找到實質性的解決方案;
3、物業提供合同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絕付款;
4、業主可以堅決拒絕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業主在收房前支付物業費的要求;
5、因房屋質量問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6、物業管理公司未與業主簽訂合同的,業主可以拒絕支付;
7、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價格管理部門批准檔案原件的,業主可以拒絕提交;
8、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可以拒絕支付違例加價的部分。
法律依據: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選擇物業管理企業的,買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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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兩者之間沒有矛盾,不要把問題想得太複雜,申請失業保險可以快速完成。 因此,建議先申請失業保險領取失業救濟金,再找新工作購買社保。 其實申請失業保險並不複雜,而且可以很快完成,所以不要想得太複雜。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最長可達 24 個月! 通常,相關程式可以在半天內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三)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對於繳費超過10年的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一併計算,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澄慶崇書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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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您可以拒絕支付物業費:
1、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
2、服務專案不在物業合同約定的範圍內。
1、社群財產在社群內丟失東西有什麼責任嗎?
如果社群丟失了一些東西,社群的財產是否負責取決於具體情況:
1、首先要看物業合同和物業服務手冊等檔案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物業對社群的安全和居民的財產安全負責。
2、物業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要看物業公司是否履行了管理義務,管理措施是否適當,是否存在導致盜竊發生管理失誤的情況。
2. 物業管理費不被罰款會怎樣?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期限內支付或者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催促其限期支付; 逾期仍未付款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的,將承擔物業管理公司的違約責任,並承擔因敗訴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
3. 物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業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民法典》規定,業主違反約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業主在合理期限內繳納; 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後仍未付款,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的抗辯為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如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物業費,將承擔物業管理公司的違約責任,並承擔因敗訴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規定,業主逾期未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付款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非法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切斷業主的水電。 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斷水斷電。 房東違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未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 >>>More
業主委員會的設立問題,其實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描述得模糊不清,就是可以設立,更是即將出台的《物權法》也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所以是否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並不是必要條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