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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費應先除去,其餘按法定繼承辦理。 B可以適當地照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三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應當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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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遺產首先用於埋葬費用; 如有盈餘,按法定繼承處理,三兄弟姐妹平分繼承; 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的,由成年子女承擔。 但是,當第三個子女繼承時,應優先考慮未成年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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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可以花在遺產上,剩餘的金額由繼承人平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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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留下的6萬元遺產,先支付了4萬多元的喪葬費,其餘按法定繼承權分別由甲、乙、丙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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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元的喪葬費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花費4萬元進行安葬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原則上,剩餘部分平均分配,但在實踐中,它更有可能有利於未成年繼承人和無法工作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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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可以從死者的財產中扣除,其餘部分作為遺產繼承。 A、B、C均為繼承人,未成年繼承人可適當分割。
已經解答了,為什麼訊息裡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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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平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在三個人之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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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
1. 喪葬費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喪葬費用規定包括:
(一)以單位名義退休的退休人員或者在單位保險繳費期間死亡的人員,由單位管理人辦理,以個人名義退休或者在繳費期間死亡的,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辦理;
2)如您在保險繳費期間死亡,將按照死亡時的在職死亡政策進行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 遺贈的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
1、在遺囑中,不一定是關於法定繼承人繼承份額的規定,存在將遺產贈予其他親戚或朋友的大情況,稱為遺贈,接受遺贈的人不得是法定繼承人;
2.遺囑中有遺贈他人財產的,受遺贈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表明是否接受遺贈,法定期限為兩個月;
3、無論受遺贈人是否選擇接受遺產,都必須明確宣告,如果兩個月內沒有做出表態,則說明他已經放棄了遺贈,如果以後想獲得遺產,法律將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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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喪葬費是員工因工傷死亡或退休時發生的一次性費用,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有疑問,想知道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可以繼承? 接下來是關於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的相關內容。
1、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喪葬費不屬於公民死後遺留下來的合法財產,即不屬於遺產,繼承人不得繼承。 公民死亡後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必須是公民生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民事權利或者其他債權所取得的財產。 喪葬費不是根據公民生前從事的民事行為取得的,而是單位根據公民死亡的事實發放的,而不是繼承的。
2. 誰是喪葬費的第一繼承人?
喪葬費不屬於繼承,不能繼承,但在司法實踐中,喪葬費的分配方式是以繼承方式為基礎,即一般喪葬費按同一順序在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3. 喪葬費有哪些規定?
司法解釋規定,半年累計金額,按照訴方法院所在地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這個標準是最簡潔、最方便的。
附: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關於喪葬費用的規定。
1. 工傷保險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殘疾職工在停薪停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共同家庭的直系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福利。
二、醫療事故處理規定
第五十條第七款 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貼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訴狀法院所在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計算,按六個月累計金額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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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不屬於遺產,其餘部分可在喪葬費支付喪葬費後作為遺產使用。
喪葬費是指員工因公死亡或退休後因工傷死亡時,用於喪葬事宜的一次性喪葬費。 它將由原雇主支付。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險的規定,金額一般為企業全體員工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與喪葬有關的費用應按規定數額一次性支付,不論其職級如何,由家屬負責葬禮的使用。
殯葬費收取流程如下:
1、企業離退休職工;
2.在家中死亡。
將戶口簿、死者身份證、兩份醫療保險證和一張卡、火葬場出具的三張收據帶到死者所在單位進行檔案調整。 如果死者的檔案不在原單位,原用人單位會根據你提供的證件為你申請綠檔調整卡,同時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 您可以攜帶綠色檔案轉移卡前往您所在地區的勞動和就業局檔案辦公室取回您的個人檔案。
如果子女辦理檔案調整,必須先請死者配偶寫委託書後方可辦理,檔案部門工作人員會要求你將死者戶口身份證和火化收據影印件送交檔案館。 調出死者的檔案後,此時,你手裡還剩下兩張收據。 其中一人由本人保管,將最後一張火化收據帶到死者所在社群,並要求社群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社群圓章。
您可以攜帶死者的火化證書、蓋章收據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的殯葬專用辦公室辦理一次性喪葬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二條 繼承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合法財產。
法律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的有關部分,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遺贈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在立遺囑人之前死亡或者終止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5)未經遺囑處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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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埋葬的費用應首先從遺產中扣除,剩餘的財產應由A、B、C平均繼承,作為您父親的個人財產。
遺產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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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先從被繼承人的財產中扣除,其餘的應該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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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沒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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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規定喪葬費可以直接從遺產中扣除,因為無論死者是否有遺產,子女都有埋葬的義務。 因此,遺產的分配和喪葬費用的承擔是兩回事。 喪葬費一般由子女協商承擔,A雖然只有16歲,但只要有經濟能力承擔,喪葬費也應該承擔。
由於A仍未成年,沒有收入**,在分配遺產時,他可以要求更多的股份,這在繼承法中可以找到。
因此,鑑於死者有遺產,喪葬費的開支可以直接從遺產中扣除,避免二次分配和麻煩。 一般情況下,喪葬費由子女共同承擔,乙隻需要承擔他應該承擔的部分,他承擔的較多的部分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由其他繼承人承擔,並得到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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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應明確以下問題:
喪葬費和死亡撫卹金是遺產的一部分嗎?
首先,要明確繼承的概念,繼承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而喪葬費和撫卹金是在自然人死亡後發生的,因此不屬於繼承。
如果死者立下遺囑將喪葬費和撫卹金交給某人,該遺囑是否有效?
答案是,遺囑無效的理由是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法處分個人財產,但喪葬費和撫卹金不是他的個人財產,因此訂立遺囑要求喪葬費和撫卹金的行為是無效的。
由於喪葬費和撫卹金不屬於遺產,原則上不存在繼承權或代位求償權的轉讓,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喪葬費和撫卹金的共同所有人,除非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有證據證明其常年與死者生活在一起,並相互照顧和扶養多年。
喪葬費、撫卹金是自然人所屬單位在自然人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受撫養人的生活津貼,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慰藉,應當按照死者近親屬關係的遠近合理分配他的死亡和他或她共同生活的親密程度。根據這個定義,喪葬費和撫卹金不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因此不能作為遺產分割,應根據與死者的親近程度確定共有人,以便以後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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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是指與死亡後遺症有關的開支,屬於死者的個人開支,不屬於繼承範圍。 處理死者遺贈時,應先扣除喪葬費,依法依法分配遺贈。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的分配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親屬不在的,遺產將計入國有資產。 家庭成員按照自己的比例分配遺產,先扣除喪葬費。
具體的分配方案需要根據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 如果死者有遺囑,可以按照遺囑中的要求進行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則需要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 源鉛。
總之,喪葬費是屬於死者個人的,不屬於繼承範疇的開支,所以在處理遺產時,需要先扣除喪葬費,並依法和家屬的具體情況分配遺產。 同時,在處理遺產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充分尊重死者的意願和法律規定,確保遺產的分配順利、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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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不屬於遺產。 二是死者近親屬在辦理死者喪葬事務時發生的相關費用。 喪葬費用可由死者的近親協商和分配。
一般來說,有自理能力的人會直接將剩餘部分分配給配偶。 如果配偶不能照顧自己,其餘部分將分配給配偶的監護人。 如果沒有餘額,則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孩子。
沒有配偶,沒有孩子。 它被分配給死者生前的監護人。 如果你沒有配偶,你沒有孩子,你沒有監護人,所以你只能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