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2月入職,現在公司經濟不好,想裁員,能不能補償幾個月的工資?

發布 社會 2024-06-28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這叫經濟裁員,給你的補償規定如下,按照規定,你應該能還7個月。

    首先,看看你是否屬於可以被解雇的員工範圍。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不准下崗的主體有四類,包括患有職業病、工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生病或受傷; 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屬於這些類別之一,則不應包含在冗餘列表中。

    其次,公司應提前 30 天通知被裁員的員工,如果不通知,公司將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以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三,您有權首先被舊雇主雇用。 如果你被解雇後半年沒有找到工作,或者你已經有了工作但你不滿意。 這時,你發現原來的單位(你已經下崗的單位)又在招聘了,你可以重新申請工作,單位有義務先錄用你。

    當然,僱傭合同必須重新簽署。

    四是依法獲得經濟補償。 遣散費的計算應當以被裁員員工在被裁員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為準。 這裡的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而不僅僅是基本工資。

    近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補償的期限根據工人在雇主工作的時間長短確定,每整一年,他將獲得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如果是6個月但少於1年,則按1年計算。

    裁員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好:用人單位因管理不善等重大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協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應支付兩件:

    1. 遣散費和月薪。 (工作7年以上,不到7年半。 )

    2. 代通知金,1個月工資。 (如果雇主提前乙個月通知終止合同,則沒有此類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宗恆法律網-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張偉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得補償:

    1、解除勞動合同的遣散費為10000元,工資2個月,工作經驗為1年半。

    2. 如果沒有提前 30 天通知,將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如果沒有補充保險,需要繳納社保。

    4. 未到期的期限不受法律支援。 相關法律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條、第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在正常經營條件下,公司拖欠工資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職並領取遣散費。

    如公司已按照勞動部發布的《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履行了招攬程式,屬於特殊情況下的聯合活動,您自願辭職時不會獲得遣散費。

    勞動部發布的《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關於拖欠工資的規定:

    《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理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出規定的工資發放時間未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它不包括:(1)雇主因自然災害、戰爭和其他人無法抵抗的原因而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二)用人單位確受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影響的,經用人單位工會同意,可以暫時推遲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延長期限的最長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是沒有道理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公司現在陷入困境,拖欠工資,但如果你想辭職,沒有補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99%的獲勝機會。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或者一定工作完成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10)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的;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嚴重;

    13)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需要裁員;

    14)其他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 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不稱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三個條件: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培訓或者調整崗位; 3.在那之後,他仍然無法勝任他的工作。

    否則,即屬非法解雇,需要支付兩倍的遣散費,即 9 個月的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獲得n+2經濟補償,n=4!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咱們拿兩個月的工資走吧! 無需申請仲裁。 我們公司也要裁員,一開始,它告訴我們,它要我們自己離開。 結果,有人沒有去,要求公司賠償。 公司打電話給沒有離開的人參加考試,結果是他們無法通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有正當理由,仲裁不予支援。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乖乖拿兩個月的工資閃人,再找個地方。 即使你能勝訴勞動仲裁,你仍然會在勞動仲裁前努力工作並賠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2、法律依據: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2)《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節複雜的,經懷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答案是:n+1

    8 年 + 1 年 = 9 年)可以補償 9 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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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6-28

我在公司裡沒有前途,如果待遇好,我有一定額度的資金就辭職離開,離開後再也不回來了,我會開個好店,再也不會幫別人工作了。

15個回答2024-06-28

如果你不想在那裡做,你可以要求賠償,這是遣散費金額的兩倍,根據在公司的服務年限支付給工人,每整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你做兩年,這意味著有兩個月的遣散費,補償金是遣散費的兩倍,所以你可以得到四個月的補償。

6個回答2024-06-28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每工作滿一年,應當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超過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年的,應當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您可以獲得 5 個半月或 6 個月的工資補償。

2個回答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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