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拖欠工資時,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發布 社會 2024-06-11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誰雇用你工作,誰付錢給你,就起訴他。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小時數、月薪等,用人單位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進行證明,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二條。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終止時支付工資的詳細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詳細規定詳述遣散費的支付時間。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按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一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索賠,而後者只有在勞動部門責令後仍未支付的情況下才能索賠。

    看看上面的我,只有找到書名中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的空間”有上述法律規定,您可以檢視。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大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拖欠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按時或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督部門或法院解決,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可以搭橋向當地勞動執法部門報告,由勞動部門執法督察幫助協調解決問題; 也可以到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執行; 如果您無力支付訴訟費用,您也可以申請免除律師費。 總之,在**和法律的幫助下,你應該得到你應得的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消除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2、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2年內未發現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也未報告、投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查處。 期限從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持續或者持續的,自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將予以警告,責令企業改正,支付工資和經濟賠償。 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局是中國的領導機構,包括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勞動分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市制定的勞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的就業、轄區內流動就業的具體服務工作。

    負責綜合規劃工作; 負責秘書及行政事務; 負責鄉鎮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負責勞動力市場資訊網路建設; 負責就業統計分析; 負責勞動就業領域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以及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勞動就業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專案的具體實施。

    2、承擔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政策性就業安置、流動就業服務等具體工作; 負責失業職工的具體服務工作; 負責全民集體所有制下行政、事業單位、市政企業招聘的合同工的服務; 受託承接就業申報、外省招聘職工、招聘廣告的審批工作; 受託指導、協調鄉鎮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服務工作; 受託負責東莞市其他省市勞務辦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勞務扶貧和勞務合作。

    3、受託負責勞動就業服務系統行政收費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具體業務工作; 負責臨時工調配費的核實和支付; 負責勞動力市場建設費用、再就業補貼、轉崗培訓費用等就業支援服務管理; 負責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資金管理的指導、協調和財務監督。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計畫,勞動局名稱已兩次變更,最後一次改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並於2008年將人事局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併為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改革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可以參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工作職責、內部機構和人員配備。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勞動監察局的投訴。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拖欠工資投訴和拖欠工資應由哪個部門負責。

    1、拖欠工資、拖欠工資的投訴,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

    2、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滿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3.法律涵蓋型別法律的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九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衛生管理委員會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由其依法處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拖欠工資可由勞動局部門解決:

    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注意,必須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這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用人單位在仲裁裁決生效後仍未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農民工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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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如仍不支付賠償金的,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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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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