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有什麼關係

發布 社會 2024-06-18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保險合同的成立與效力的區別如下:1、內容判斷不一致;

    2. 成立和生效的適用規則不同;

    3、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求不同。 只要意圖的表達是一致的,合同成立的一般要求就足夠了,原因如下:所謂意向,是指在私法上對外表明產生一定法律效力的意圖的行為。

    合同作為法律行為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一般要求只是判斷事實的問題,分析的物件只是行為的構成要素。 合同的生效意味著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合同可以受到法律保護,並能產生合同當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後果。 意向書的真實性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構成要素,這意味著明示人的意思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合同的效力和意義。

    合同是意向協議的產物,是雙方之間的協議。 這種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於意向的表達是否真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有按照合同義務繳納保險費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支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保險合同的成立只需要兩個要素:要約和友春慶的承諾,即投保人提出保險請求,保險人同意訂約,保險合同成立。 保險合同的成立並不等同於保險合同的效力,保險合同只有在成立後滿足效力要求後才能生效。

    包括:(一)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雙方當事人的意圖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不違反公序良俗。 對於其他一些有生效條件或有有效期限的合同,也必須滿足有效條件,並在有效期限內; (五)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 (6)保險合同必須經被保險人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 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 保險合同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請求,保險人同意承保時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出具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訂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合同有效性的條件或時限。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保險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之間的聯絡:

    保險合同的成立是其效力的基本條件,符合成立條件的保險合同即告成立,已經成立的合同必須經過一定的效力要求才能生效並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保險合同中,一般自保險合同訂立之時起生效,但當事人約定生效的除外。

    保險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區別:

    保險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的協議。 保險合同的生效意味著保險合同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即合同條款具有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的訂立並不一定導致保險合同的生效。

    如果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但不符合保險合同效力的要求,仍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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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保險合同的成立與效力的關係如下:保險合同的成立與效力是兩種不同的合同制度,保險合同的成立並不意味著保險合同的生效。 保險合同的訂立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已就保險合同的訂立達成協議。

    保險合同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效力條件,才能正式生效。 保險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對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具有重要意義,保險合同有效成立,保險合同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保險人可以承擔保險事故的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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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或期限。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請求的,經保險人同意,保險合同成立。

    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出具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起生效。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或期限。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保險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請求,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並就合同條款達成協議時,保險合同成立。 依法訂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因此,原則上保險合同可以在訂立的同時生效。

    但是,在實踐中,由於保險合同在訂立後仍可能涉及一些審批程式,因此法律還規定,保險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或期限,但若某些條件不滿足,或者在一定期限內不會生效。 同時,除了保險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外,投保人和受益人還有乙個重要的時間點,即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約定的時間支付保險費後,保險人將按照約定的時間承擔保險責任。

    1、保險公司是否會賠償因貨車超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貨車購買的保險合同未約定超載為免責條款,或者約定但保險公司未提醒、說明其義務的,保險公司應當同意賠償超載造成的事故; 如果約定為免責條款,並在合同中明確說明,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支付索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保險合同訂立並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標準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險單應當附有標準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內容。

    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對保險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醒,並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明確說明該條款的內容; 如果沒有提醒或明確解釋的,該條款無效。

    2、人壽保險合同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人壽保險合同成立的條件是:投保人提出保險請求,經保險人同意成立保險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使用書面形式,但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

    人壽保險是以乙個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護並有權要求賠償保險金的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物上法律認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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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6-18

這取決於您所做的保險的具體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11個回答2024-06-18

財產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被保險財產及其相關利益造成的自然災害或意外損失承擔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的保險。 財產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參考。

6個回答2024-06-18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More

5個回答2024-06-18

這是很多想買保險的人想要了解的問題,我們需要了解的是,保險合同的條款是保險合同的內容,它們是規定保險責任範圍、確定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相關事項的合同條款,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保險合同的條款可以有不同的分類,我們具體來看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