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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稱不同。
房契。 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認股權證; 房地產證書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產權證書。
書。 2.性質是不同的。
房地產證書是房地產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結合。
3.輻射防護標籤的差異。
地契沒有輻射防護標籤; 房地產證書上有輻射防護標籤。
4.內容不同。
產權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同所有權人、房屋所在地、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計畫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 與房地產證書相比,房地產產權證書增加了雷射面積、房地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
5.發證機構不同。
不動產證的發證機關是市(縣)不動產管理局(不動產管理局)。
或市(縣)人**; 不動產登記。
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依法確定,由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負責。
6.版本不同。
地契只有乙個版本,而房地產契約有兩個版本,包括單一版本和整合版本。
7.成本是不同的。
辦理這些證書時,需要進行兩次測繪,支付兩次測繪費,並按土地面積和房地產面積支付兩次證書製作費用。 房地產證的測繪只需要做一次,製作證的費用也收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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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併為房地產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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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房的房產證既可以由買方自己辦理,也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辦理。 通常情況下,買方是申請房地產證的法定義務人,房地產開發商只有協助申請房證的義務。
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在申請產權證之前必須經過初始註冊程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申請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供不動產的權屬證明和邊界位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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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不動產登記證最終由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不動產登記證的申請人領取。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房地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指定部門作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六條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指定部門作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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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在開發商手中,如果你是業主本人,可以直接用身份證拿到,沒有拿買合同這回事,更沒有把買房合同交給開發商。 您的購買合同也由開發商列印出來,簽名並蓋章,開發商自己將其存檔。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整合房地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便利公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關依法將不動產權屬和其他法定事項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陸地、海域、房屋、森林和其他定著物。
第三條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讓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事先通知登記、扣押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延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所有人依法已經享有的不動產權,不受登記機關和登記程式變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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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開發商想要房地產登記證,因為:
開發商必須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明,以證明其擁有土地所有權。 房地產登記證由**機構簽發,證明開發商擁有土地所有權,可以合法地作為可靠的土地。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開發商要求提供房地產登記證,因為:開發商必須提供房地產登記證,志路才證明其擁有土地所有權。
不動產登記證由**機構出具,證明開發商擁有該土地型別的所有權,在法律上能起到可靠的作用。
您好,不動產登記證是土地證和不動產證的結合,現在已經開始寫成書了,非常方便。 房地產登記證就是要證明這房子現在是你自己的,這塊地也是你的,這就是它的作用。 <>
您好,相關資訊:通過實施《非洞穴出租動產登記辦法》,可以保證公示房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保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交易流程。
開發商是否收到房地產登記證?
你好,開發商收的是房產登記證,不是挖房的產權證哦,露關<>
房地產登記證不是房地產證書,但房地產證書也稱為房地產證書。 不動產證只是為了宣告物權是自己的,只是作為不動產伴隨物權分散的宣傳手段,在管理行為中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那他為什麼要拿走這個登記證呢?
您好,開發商拿走了不動產的差價,證明只是為了宣布物權是自己的,這只是不動產權的公手,在管理行為中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那我會回來嗎?
會影響後申請房地產證嗎?
您好,您不需要回來,這對您後續的房地產證申請沒有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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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能申請房產證的情形有:開發商未繳納相關稅費; 未獲批或未取得規劃審批的專案; 開發商使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專案; 土地或房屋尚未解除抵押; 該房屋沒有銷售許可證,也沒有大產權證書,沒有經過檢查或不合格。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委託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單位按專案進行測繪工作,測繪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房屋所有權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住房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的資料。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開發商需要辦理,因為在申請新房的房產證時,開發商必須提交大量的房產材料。 這種房子是商品房,立面房屋或一些商業公寓,這種房子使用的水和電是商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