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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著急,著急是行不通的。
首先,你的工資支付了嗎? 你和誰一起簽署了勞工手冊? 無論你在勞工手冊上簽字誰,都會和你想談的人談談四月份的工資。
沒必要拐彎抹角,也沒必要聽店長找各種理由推諉,堅持讓藥店在離開前支付4月份的工資。 如果店長不讓步,你就不交鑰匙,不交賬,在藥店營業時間內到藥店櫃檯考核買藥的消費者,嚇唬店長;
第二,如果不能和藥店強勢談判,就讓店長給你一張4月份工資的借條,拿到工資後再把借條還回去,和店長打架,不給你借條就拒絕交出離開藥店的鑰匙;
三是保留您的簽到和考勤表,包括以前的考勤表,並保留您簽字的賣藥憑證和出入出藥憑證的原始檔案,以便在您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作為您的就業證明;
其實我覺得你的店長不需要扣乙個月的工資,你應該和他商量一下,他應該給你你4月份的工資。 如果店長真的想扣你4月份的工資,你應該明確告訴他們,你會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上訴,要求勞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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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規定,員工離職後一周內,公司必須結清所有工資,而你手中的4月考勤表就是證據,不可能不給你工資,如果你不發4月份的工資,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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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簽勞動合同就辭職、扣工資、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報告或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二倍,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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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局投訴,並相應地支付工資。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仲裁委員會就應受理,無論勞動合同是否簽訂。
你好!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局投訴,並相應地支付工資。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與利高宇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無論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6月17日來店裡上班,但是我沒有簽字假裝一樣,這裡是15號工資,6月30日我和老闆商量辭職,因為我想去外地,這家店的辭職要求是提前乙個月書面辭職, 如果沒有,我就從房租中扣除一半的工資,我和老闆商量過,15號辭職給悶悶不樂的爐子打電話,萬一要扣錢,可以申請仲裁嗎?
是的,因為如果你第乙個月不簽合同,你不能提前三天說完,如果你不發工資,你可以走。
去**投訴呢?
公安局? 我需要以書面形式辭職嗎?
勞工局,只要證明你在這裡工作就行了。
如果我們有乙個工作組,聊天內容可以被視為證據嗎?
計數,您可以出示工作證明。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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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並辭職並扣款是違法的。 勞動者不能以勞動者辭職為由扣除勞動者的工資,但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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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作乙個月後未簽訂合同、不支付工資的,可以通過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等方式取回工資。 如果員工超過乙個月沒有簽訂合同,員工也可以要求每月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法檔案》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如果雇員未能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如果雇員因雇員辭職給雇主造成一定損失,雇主可以要求雇員支付一定的補償金。 >>>More
您需要保留您的月度工資單,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您為公司工作。 如果你只想拿回你的1300工資,你不需要起訴,直接去當地的勞動局。 如果您想獲得賠償,那麼您將不得不申請仲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