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勞動法》最低日工資

發布 社會 2024-07-10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北京和天津必須提高最低月工資。

    1月1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檔案,將每月發薪天數從原來的天數增加到天數。 為了適應新的轉換方式,北京和天津等地可能需要提高最低月工資。

    月薪天數調整為天數後,按每天8小時計算,相應地,月薪時數從小時數增加到174小時。

    原來,京津兩地在發布最低工資標準時,是以月薪天數和月薪小時數為工時的舊標準,因此面臨調整的需要。

    以北京為例,2007年7月1日以後,最低工資標準為“不低於每小時人民幣,每月不低於730元人民幣”。

    但是,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最新《關於職工全年平均月工時工資換算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後,根據新的計算標準,如果北京市維持每月73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則將其轉換為小時工資, 每小時只有1元,比規定的元還低。如果北京保持每小時1元的最低標準,最低月工資應為759元,比730元高出29元。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一位專家表示,估計北京將無法降低小時最低工資,因此將不得不將每月最低工資提高到759元,或者乾脆將小時工資和月工資都提高,並按照新的轉換方法進行匹配。

    這一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台了新規定,其特點是將法定節假日納入工資支付範圍。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通知》中解釋,新辦法的依據是“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換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得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 ”

    2000年發布的最後一版《通知》規定,雇員全年平均工作日數和每月工作小時數分別為天數和小時數,“雇員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相應折算”。 中國大部分地區,如北京和天津,都以此為基礎制定了最低工資標準。

    然而,這種做法不算作法定假日,因此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而國內的一些城市,如深圳,已經提前與國際接軌。

    2006年7月1日,深圳市將經濟特區的最低工資定為每小時850元人民幣,這是計算每月小時工時的標準(當時法定節假日為10天,現在已提高到11天)。

    在其他地區,例如上海,只有每月最低工資,而不是每小時最低工資,因此理論上沒有必要進行調整。 自2007年9月1日起,上海工人的最低工資定為每月840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同地區的工資標準不同。 您可以檢視您當地的工資標準,這些標準根據省的前提分為幾種型別的區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最低工資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以下專案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加班費)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 (3)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合法,高溫。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條例》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 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工人,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兼職工人。

    第六條 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應當考慮當地職工及其家屬最低生活費、城鎮居民消費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 和就業狀況。

    在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時,應當根據公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考慮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並適當考慮兼職職工和全職職工在工作穩定性方面的差異。 工作條件、勞動強度、福利等。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和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為:1160元。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960元以下提高到每小時1160元以下,每月1160元以下。

    此外,下列專案未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單獨支付:(1)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勞動者津貼; (二)應付給勞動者的加班費、加班工資; (三)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按照國家、本市規定未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他收入。 兼職員工每小時最低工資由每小時11元提高到每小時13元; 法定節假日兼職員工的最低時薪由每小時人民幣上調至每小時30元。

    上述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費和失業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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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7-10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More

12個回答2024-07-10

勞動者辭職期滿,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More

15個回答2024-07-10

在這種情況下,老闆顯然是在利用法律。

拖得越久,對你來說就越糟糕,因為法律規定了領取拖欠工資的時限。 >>>More

5個回答2024-07-10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員工辭職的權利, 這是絕對的。 >>>More

4個回答2024-07-10

我錯了! 對不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