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懲罰性賠償標準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7-05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好,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無法獲得房屋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已支付的購房價款和利息,賠償損失,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賣方在未通知買方的情況下將房屋抵押給第三方;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賣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方。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解除的,買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購房價款和利息,也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支付購買價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明的;

    2)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實;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售給第三方或房屋已搬遷以收取拆遷補償的事實。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的房屋單元的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不一致,且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且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實進行結算的,買方解除合同的請求不予支援;

    2)面積誤差超過絕對值3%的,買方要求終止合同並退還購買價款和已支付的利息的,應予以支援。買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且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的面積的,買方應按照約定在面積誤差率的3%(含3%)以內補足房價,賣方承擔面積誤差率超過3%的房屋價格部分, 所有權歸買方所有;如果房屋的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的面積,賣方應將面積誤差率在3%以內(含3%)的部分的價格和利息返還給買方,賣方應將面積誤差率超過3%的部分退還兩倍的房屋價格。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通知買方,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未達到;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賣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方,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並規定違約金的金額,如果違約金過高於造成的損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 適當地減少到長廬。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的,可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的金額:逾期付款的,按胡啟匯未付購房款總額計算, 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遲延收取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

    逾期交付使用的,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質的房地產鑑定機構在房屋逾期交付期間對同一地段同型別房屋的租金標準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賠償金數額計算方法的,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害賠償金數額可以參照下列標準確定: 逾期支付的,按照未付貨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收取逾期貸款利息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的,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質的房地產鑑定機構在房屋逾期交付期間對同一地段同型別房屋的租金標準確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適用上述處罰和損害賠償原則的具體情形有五種:(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 賣方在未通知買方的情況下將房屋抵押給第三方;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賣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方。(三)故意隱瞞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明的; (四)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實; (五)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售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而重新安置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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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05

不可以,合同法最基本的條款是只有合同才能得到法律承認,包括合同的內容、合同責任人等等。

7個回答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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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個回答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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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個回答2024-07-05

對於在建或期房,買方選擇中心的物業和單位型別後,買方需要支付定金,填寫預訂單並通知買方**法院。 >>>More

5個回答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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