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的兩個問題,關於試用期的相關問題有哪些?

發布 社會 2024-07-1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如果僱傭合同中沒有提及試用期,公司口頭宣告的試用期是否有效? 是否應該被視為沒有試用期?

    答:無效。 2。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合同時還能約定試用期嗎?

    答:如果雙方已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有一段時間,則不能約定試用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的問題如下;

    1、公司口頭同意試用期有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和非固定期限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家公司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補簽時不能約定試用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在法律上有效,但實際上無效,因為沒有證據表明在重新簽發簽證時可以寫出試用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試用期口頭協議有效。

    中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為同一雇員規定乙個試用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試用期是約定條款,如果雙方事先未約定,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進行充分協商並達成協議,然後才能成立試用期條款。 合同是雙方協議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並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達成的協議。

    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凌駕於另一方之上,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另一方,不得以脅迫或脅迫的方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條款。

    2)同時,《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的約定條件進行了限制,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勞動報酬權、休息休假權、職業安全衛生保護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它還包括通過工人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依法依規的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與雇主平等談判保護工人合法權益的權利。

    試用期不能因其身份而受到限制,並與其他工人區別對待。

    3)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換言之,無論勞動合同雙方簽訂的是一年勞動合同還是三年或五年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則勞動合同簽訂前的期限(例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一周,或乙個月或兩個月)是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整個期限內。試用期過後勞動合同是否續約,均不允許另行約定試用期。

    4)《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普遍平等。例如,在勞動合同的終止中規定,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禁止設定變相試用期。一些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規定試用期、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降低員工的待遇,方便勞動合同的解除。 為了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需要明確這些情況應視為試用期。

    如果您在試用期內工作三天後離職,您將獲得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照試用合同約定的月薪向勞動者支付一定工資,不支付的,屬於違法行為,可以依法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關於試用期的常見問題:

    1、《勞動法》規定的“以上”和“不滿意”是否包括該數字。

    2. 如果員工第二次加入同一單位,試用期可以重新約定嗎?

    3、如果職位變動,晉公升調整,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嗎?

    4、如何理解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因此,員工8月復工後,不算試用期,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行為,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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