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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房地產開發商更願意在年底交出他們的房產。 整理一些業主對這種行為的理解,總體上是褒貶不一的。 但更多的業主並不理解開發商的這種行為。
為了節省取暖費,有人認為開發商選擇在冬天交房,是為了節省取暖費等費用,因為如果房子不交付,開發商就要承擔取暖費。
分析:據了解,乙個專案從開工到竣工再到收房,都有嚴格的時間安排,何時收房不僅關係到施工進度、物業經營,還關係到開發商和建設方的年終結算,所以不是隨意安排。
再說了,在買房的時候,收房的時間已經寫進了購房合同裡,而且還有雙方簽字確認有法律效力,開發商為了節省取暖費,推遲到年底,似乎有點牽強。
使所有者更容易發現問題。
以上發布於2019-01-21,請以實際現行相關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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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開發商會在年底交付房產? 讓果子狸檢查主管告訴你:
1、確保合同的履行。
在專案的初步宣傳材料和最終的購買合同中,會明確房產的交付時間,最終時間也具有法律效力。
房地產的工期不穩定,所以交割時間必須由開發商仔細計算,完工時間只能提前,不能推遲。 將時間定在年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時間緩衝作用,如果房屋可以在年中交付,則施工任務將提前完成,並且不會妨礙購買合同中的交付日期。 如果時間直接定在年中,如果樓盤施工延遲,不能按時交付,則延遲交付房屋的開發商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因此,在考慮交割時間時,應將房地產的建設時間完全推遲到年底。
2.節約成本。
對於開發商來說,時間就是金錢,考慮到房地產的建設週期時間,如果不能在春節前完工,就會推遲到後年,這對開發商來說絕對是一種損失。
一方面,建築工人一般都是外地人,需要回家過春節,要到農曆正月才會回來。 乙個房地產的正常建設週期在2年左右,為了盡量避免中間出現空檔,開發商一般選擇在完工後交付房屋,而這個時候正好是年底。 如果選擇在年底等時間交房,就意味著在完成施工任務期間會有兩個春節,考慮到農民工的返鄉,專案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這對開發商來說是乙個時間成本。
另一方面,對於房地產建設來說,冬季是建設的困難時期,尤其是北方,如果不能在寒冷的天氣裡進行建設,時間成本就在裡面。
到了年底,人們對房子更加焦慮,大部分在外工作的業主也開始返鄉,為了迎合市場和購房者的需求,開發商也會選擇在年底前完成建設。 完成的零件和施工現場也有很多維護和保養成本,這對於一家大牌房地產公司來說也是巨大的。 盡可能多地節省冬季時間並在年底完成交付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3、春節臨近,大家手裡的資金都比較多,物業和開發商需要最好的資金,年底送房有利於資金的回流。
4.進行年終核算。
年終是各大企業進行年終核算和效益彙總的階段,一般開發者也會在年末進行核算,開發商在年終核算比較方便。
5.年底交付房屋,似乎業主可以接收,檢查和裝飾房屋。 其實並非如此,業主們年底也很忙,他們寧願在驗房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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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業主在年底接管房子。 那麼很多人就有疑問了,為什麼房地產開發商一般都喜歡把交割時間放在年底呢? 這主要有三個原因:考慮法律效力、節省時間和成本、控制資金成本。
房地產的交割時間由房地產開發商精心計算,最終時間也會寫在專案的初步宣傳材料和最終的購買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房子在年中交付並提前完工,就不會有問題。 如果直接把交貨時間放在年中,一旦任務無法完成,房地產開發商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這也將對業主的心理產生影響。
乙個樓盤開工和完工基本上需要兩年時間,如果年底不交付,那麼工期將跨越兩個春節,考慮到農民工的回歸,專案將持續很長時間,這對房地產開發商來說太大了。 因此,一般房地產協會將盡量將交貨時間放在年底。
而且,年底是每個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盤點和結算的時間,因此在那個時候設定交貨時間會更合適。
冬天在外面工作比較困難,尤其是在北方,如果在寒冷的天氣裡無法施工,不僅要花時間在裡面祝賀,而且完成的部分和施工現場的維護和保養費用很多,需要很多錢。 交割時間在年底,可以控制資金成本。
年底需要注意交貨時間:
在冬季,業主往往可以更容易地感受到房屋的情況,例如採光、通風等,這時更有利於業主檢測房屋的施工質量,交貨時間是在年底,之後業主可以仔細檢查冬季新房的情況, 更容易發現可能的問題。
在冬季接管房屋的業主不應立即翻新新房。 因為溫度低,裝飾材料或有害物體的氣味不易消散,裝飾效果會打折扣。
你可以免費獲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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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人員喜歡提前交房。
房地產開發商是以房地產開發經營為主體,通過實施開發過程獲取利潤的企業。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申請企業資質等級驗證,並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分為五個等級,其中: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企業可以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業務,而五級企業只能從事本區域內村鎮的房地產開發經營。
開發商資格審查不僅要看相關檔案在形式上是否完整,還要看開發商在實質上是否具備相應的開發資格。 為審慎起見,建議購房者盡可能選擇被列為一級或二級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商。
房地產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應當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 其中,前兩證由市計委出具,《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出具,《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住房局出具。
一般來說,買家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構,但不必記住那麼多。 買房只需要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
因為一般情況下,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無法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掛牌出售的土地會先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 未取得上述兩份《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則無法獲得《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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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通常更喜歡提前交房。 如果開發商已經拿到了綜合驗收等驗收證書,那麼就一定願意提前交房,因為提前交房對開發商是有利的,比如會吸引近期想買房的人來買房。
但是,如果開發商沒有拿到相關的驗收證明,那麼肯定不願意提前交房,因為沒有任何證明就提前交房是違法的。
開發商交房時的注意事項
1、開發商在交付新建商品住宅出售時,必須提供上述兩本書。 開發商在交房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如果開發商未能提供上述任何檔案,業主有權拒絕占有該物業。
2、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取得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備案單; 取得商品房面積計量技術報告; 遵守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交貨條件。
3、如果開發商提出申請產權證,業主可以拒絕,因為產權證的業主可以自己做,如果交給開發商,業主也會給開發商乙個費用的賬目。
如果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業主可以與開發商協商以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保護其權利的成本最低的方式,如果協商失敗,業主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開發商及時履行或賠償損失。 >>>More
現在很多人從開發商這邊購買商品房,一般是期房,交房時間長,交房時也經常會出現一些糾紛,而這些糾紛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由於開發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條件而引起的。 那麼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條件是什麼呢? 1、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鑑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