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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觀點不是很正確,然後我會分析你為什麼會有這種觀點。
因為絕大多數人處於公平正義的境地,不公平待遇會被無限放大,大家都願意觀望舉報。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身邊都有乙個公平高效的制度,但如果有一條魚漏網,每個人都會傳遞十條、十條到一百條。 不要一概而論。
如果正義總是遲到,社會就會陷入動盪,我不相信自由的美國,那種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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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研究需要時間。 正義往往需要仔細審查,所以不能馬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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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這個社會太現實了,敢說真話的人不多。 挺身而出的人是真正的英雄。 大多數時候,人們都在一旁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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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回答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因為正義是最現實的,也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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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過1984年式的生活,你想過少數派報告式的生活嗎? 那樣的社會是極其可怕的。
如果你不願意,那麼正義必須遲到,因為損害已經發生,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縮短遲到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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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將使你體驗到他的公義,並使你更加感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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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正義就是正義。
法學家陳瑞華在《看得見的正義》中。
從司法程式。
反思“正義被拖延”。 他認為,“延遲的正義不是因為實質性結論是錯誤的或由實質性不公正造成的,而是因為實質性結論被拖延,程式過程不公平”。
“遲延正義”也是對實質正義的追求,因此並不意味著不需要遲延正義,而是它在程式上造成的不公正是發人深省的。
注意。 正義作為人類法律制度的基本價值,一般有實質正義和程式正義兩種表現形式。
實體正義主要體現在實體法中,貫徹於司法裁判的終結,構成對法官的一種實質性道德約束。
從靜態的角度來看,實體正義有一套明確的價值標準。 刑法學者提出的犯罪合法化、罪刑相稱、同類案件平等對待等法律原則,一般可以看作是實質正義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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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遲來的正義是不公正的。
有人可能會爭辯說,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但正義只是晚了一步。 事實上,遲來的正義不僅僅是因為實質性結論是錯誤的或由實質性不公正造成的,而是因為實質性結論被拖延,程式過程不公平。
司法的拖延破壞了司法的及時性。
首先,看看緩慢的後果。
一般來說,裁判結論形成的延遲會導致結案週期的任意延長,大量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可能會丟失,知道案件事實的證人可能會模糊或失去記憶,甚至死亡。 即使是那些“當年”直接負責辦案的“公訴人”。
由於時間的流逝,他們也無法提供有關案件的一些必要線索。 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案件的真相變得越來越難以確定,錯誤判決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大。 由此可見,裁判程式的遲緩和低效可能無法導致公正的裁決結論。
退一步說,即使遲來的決定仍然是乙個公正的結論,但有關各方也會因這種遲來的結論而受到直接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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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遲來的正義就是不公正。 相信正義應該是時效性的。
因為生命是有限的。 死後改過自新,此時的正義對死者毫無意義。 這樣的正義不配被稱為正義,死者也聽不見。 充其量只能算是對死者家屬的安慰。
介紹
首先,從自然哲學的觀點來看,所謂普遍正義原則,習慣上被看作是自然哲學的乙個命題,即萬物或萬物生起,又回到原位。 當宇宙萬物生死存亡、生死攸關時,是第一原則(或宇宙正義)在萬物多樣性背後起著主導或支配作用。 萬物都是從中產生的,並會根據需要返回它; 因為按照時間的程式,他們將受到懲罰和審判。
其次,從政治哲學。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一原則表明,個體(個體)越充分地認識到自己存在的普遍必然性,越準確地堅持整體規定的存在領域,個人的命運就越會因此而改變。 在關於世界的必要性(正義法則)和個人存在的論述中,隱含著乙個問題,即對國家新秩序至關重要的是什麼:真正的個人如何對待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國家的規範、法律和傳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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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遲到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1.制度或法律的設計和實施。 如果乙個社會的制度或法律中的某些不公正現象沒有明確的制約或限制,或者法律的實施存在漏洞或困難,就可能無法及時實現正義。
2.社會或群體認知偏差。 人們可能對某些社會群體或事件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或誤解,這可能導致司法未能得到公正的評估和伸張。
3.濫用職權和腐敗。 如果權力被濫用或腐敗,司法就會受到阻礙,因為它扭曲或破壞了公平公正的規則和程式。
4.社會經濟不平等。 社會經濟不平等可能導致資源分配不均,使一些人無法獲得適當的法律援助或其他公正的支援,從而影響司法的實現。
5.字面上的鄭神與價值觀之間的衝突。 不同的文化和價值觀可能導致人們對正義的理解和追求存在差異,從而導致爭議和衝突,從而延遲正義的現實。
必須指出的是,實現正義是乙個複雜的過程,可能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因此,面對不公正或不公正,我們應該積極尋求各方的支援和幫助,以促進正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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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遲到的正義對當事人不是正義; 2.正義是乙個社會化的術語,是針對大眾的,不管遲到與否,都是正義,目的是告訴你,這個社會是有正義的; 3.作家和歷史學家最喜歡遲到的正義,縱觀歷史的長河,最有意義寫和討論的就是遲到的正義,因為此時每個人對事件的戲劇性關注超過了對正義的關注; 第四,發生在別人身上的遲到的正義是正義,但沒有人希望它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們都希望它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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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部電影《沉默的真相》四個多小時,劇情撲朔迷離,劇中人物白白死去,乙個持續了近十年的案子,在經歷了千千萬萬的困難和危險之後,終於為受害者討回了公道,給了社會乙個交代,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乙個人作惡一時,一輩子都不可能逍遙法外,乙個人再有錢有勢,也打不過全世界的法律。 正是因為有了江、閆亮、朱偉這樣的人,權力才被鎖在體制的牢籠裡,社會才穩定執行。
人們常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如此自律,為什麼正義會遲到呢? 為什麼? 為什麼? 有沒有想過正義遲來的後果? 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被冤枉甚至白白死去!
雖然距離網路上沸沸揚揚的某某縱火案已經過去了四年,但我總覺得有些奇怪,很多神秘的問題被網友們撿到了,沒有辦法知道是真是假。 當時,案件審理時,疑點很多,一些證據沒有合理的解釋,甚至有一位律師氣憤地離開了現場。 據說還有一位醫生提供了證據,他多次受到恐嚇。
但案件以保姆放火致死而告終。
從心底裡,我非常希望保姆乙個人做,我不想相信這一切是林某某的罪魁禍首。因為我不敢相信人性的醜陋和殘忍,不敢相信四母子慘死在親人之手!
究竟是怎樣的道理,很多人都期待。 正義,你怎麼還沒來?
正義也許遲到了,但絕不會缺席,這是安慰受害者的最好判決,更重要的是。 這句話有利於社會穩定和諧發展。 如果正義遲到了乙個世紀,那麼我們追求正義就沒有意義了。 >>>More
其實這句話對我們來說是有一定道理的,正義確實不會缺席,尤其是在這個充滿正義和法律的時代,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也正因為如此,它必須是善,因為惡是有回報的所以,世人是輪迴的,所以正義確實永遠不會缺席,但從社會的本質來看,在深層次上可能確實存在正義缺席的現象,所以也應該理性看待,總的來說,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思考這個問題。 <> >>>More
程式正義是指裁判程式的公正性(相對於裁判結果而言)和法律程式的公正性(相對於實質性結論而言)。 即“可見正義”,這是英美法系國家的一種法律文化傳統和概念。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