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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找你時,你建議五樓去物業,他們會找專業人士用內窺鏡看管道,這樣就不用拆裝修了。您需要從 8 樓開始往下看。
一定要問問知道如何看房子的人,也許你可以有效地找到問題。 重點是五樓和四樓。 因為即使。
七樓、八樓不封,只要排水管暢通,水就不會漏出來。
一般來說,排水管漏水的地方證明它不能通過或密封。 在你的情況下,很可能是四樓或五樓已經密封了排水管,或者管道被移動了,密封性不好。
無論哪種情況,都只與五樓、四樓的物業有關,與未經授權改變排水管的功能或質量有關,與漏點以上的人無關。
如果高層住宅樓的陽台排水管堵塞,您或樓上的鄰居最容易受到影響。
水必須在五樓以上產生,但如果不允許水順利排水,則五樓四樓的排水管質量有問題,可能還有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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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上下層之間的關係,您確實有義務協助排除。 但是,由於這個陽台已經密封,因此可以提倡優先考慮樓上的情況。 當然,如果你有非常確鑿的證據證明這不是你的問題,那麼你可以拒絕拆除它。
如果沒有,不用擔心,拆遷費用也不用承擔,也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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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水管漏水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的,可能構成侵權責任,需要賠償他人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承擔。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確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規模,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返工、更換、退貨、降價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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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漏水,如果它從你家裡漏水,那麼責任就在你身上。 無論是自來水、取暖水還是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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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主要責任在於裝修公司,因為它對他們來說是包羅永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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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陽台包好之後,樓下漏水的責任應該是誰對陽台負責,因為是陽台的綠水,一定是收拾陽台的人把陽台弄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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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弄清楚開發商在交付房屋時是否存在結構問題和質量問題,然後檢視你的裝修合同,最後評估損失,然後分擔責任,並根據合同解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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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確定漏水的不是你家,他也不是八樓這樣,那你就讓他去七樓和八樓,跟你沒關係,你的房子也不漏水,他找你幹嘛? 他為什麼要讓你拆除你的管道? 她自己已經摧毀了原來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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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陽台是開發商安裝的,如果不是因為業主擅自篡改,是開發商的責任,可以通知社群內的物業進行維修,費用也應由開發商承擔。 但是,如果業主擅自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人是所有人。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接受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就物業管理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建議制定、修改管理章程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所的使用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財產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管理章程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2)遵守物業共用部位使用及物業管理區域共用設施裝置、公共秩序、環境衛生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大會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費的;(五)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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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如果建築物的漏水是由陽台、屋頂、牆壁等公共部位造成的,則屬於物業管理公司的維修範圍。
下雨的時候,樓上樓下都是外包陽台,陽台漏水,一定是樓上負責嗎?
您好,我是Legalis合作律師孫雙橋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您好,請稍等,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
您好,如果建築物的漏水是由陽台、屋頂、牆壁等公共部位造成的,則屬於物業管理公司的維修範圍。
我們也爬到樓頂看了看,排水溝落水管附近有一條手指寬的裂縫,師傅說是排水溝的問題,不關我的事,樓下堅持要我重新做防水,我每天都很鬱悶。
您可以嘗試與酒店交談。
您好,為了查明情況,業主可以請房屋質檢部門查明漏水原因以及如何修復。 而且要看房子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因為一般新購房者的水質保修期為5年,管道保修期為2年。 如果房屋漏水不是人為的,並且仍在保修期內,則開發商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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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樓上發生漏水的,由下列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1、房屋的使用壽命在質量保修範圍內的,由開發商承擔; 2、如更換漏水部分,裝修公司負責; 3、鄰方可以根據報告要求鄰方立即或及時進行修復,並可以要求相鄰方賠償在修復期間造成的損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脊梁法典》第八十條 不動產的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接連關係的截水、排水、通行、 通風、照明等 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阻礙物,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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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非人為原因導致陽台漏水,且房屋未超過保修期,房地產開發商應承擔相應責任。 樓上居民陽台滲水,對樓下居民造成損害,構成民法規定的掩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因此,樓下住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清除障礙物並賠償損失,樓上住戶應盡量避免對相鄰的房地產權利人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應主動賠償。
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維護和管理社群業主擁有的房屋公共部分及其裝置。 埋葬服務員。
那麼,如果相關負責人不予賠償,該怎麼辦呢?
這種情況可以先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失敗,則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以上是樓下未密封的陽台漏水的律師責任,希望對你有用。
第四條 住房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內,質量缺陷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設工程的最短保修期為: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要求材料液桐馬桶、房間及外牆漏水,5年。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八十九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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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未密封漏水到樓下由誰承擔侵權責任,一般需要根據陽台漏水的原因和漏水的位置來判斷。
如果陽台漏水是由陽台本身的質量造成的,那麼陽台漏水是開發商的責任。
如果陽台漏水是由於業主使用不當或裝修不當造成的,給樓下業主造成損失,那麼陽台漏水是業主自己的責任,業主需要負責維修事宜,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相鄰關係處理原則】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八條【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猜猜面板。
樓下陽台漏水處理方法:
如果排水管接縫有問題,這個原因造成的漏水根本不需要砸地來修復,因為樓下天花板上方可以看到,樓下的天花板可以拆除,更換新的排水管。 >>>More
要看漏水的地方,如果物業安排的整棟樓的水管漏水,那麼物業就需要負責; 如果樓上的下水道管道有問題,則屬於樓上居民獨立使用,樓上房主負責。 >>>More
查明情況後,若樓上漏水原因確實是樓上鄰居造成的,受損業主可根據所了解情況向樓上或鄰居說明情況,並提出維修要求,並賠償維修期間對他造成的損害。 >>>More
根據你的描述,應該有兩個問題:一是洗衣機的地漏不暢通,請檢查物業管理。 因為排水後中間有回水漏,說明洗衣機地漏的排水流量小於洗衣機的排水流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