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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如果雙方離婚後想再婚,需要有離婚證,離婚後雙方沒有再婚,但離婚雙方嫁給了別人,還需要攜帶離婚證來證明自己是單身。
離婚後再婚有兩種情況: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一男一女原本是夫妻,現在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後想再婚(再婚),到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再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撤回雙方的離婚證,並簽發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由民政局向雙方出具《離婚證明書》;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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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和再婚都需要離婚證。 如果離婚後雙方想再婚,需要有離婚證,如果離婚後雙方沒有再婚,但離婚方娶了別人,還需要攜帶離婚證來證明婚姻狀況的證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9條: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予登記,並頒發結婚證書。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卷數。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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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戶口簿顯示您未婚,則無需攜帶離婚證即可辦理。
法律分析離婚證是夫妻關係依法解除的法律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簽發。 辦理離婚手續的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無條件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對離婚合法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結婚申請書是離婚申請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承擔法律後果。 辦理離婚登記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都自願離婚,而這種自願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阻礙和干擾的自願行為,完全是自願的。
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並說明理由。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子女撫養費、對困難當事人的幫助等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一承諾。 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共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離婚是家庭和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法律行為,涉及離婚雙方的各項權利,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不允許由他人代替,以達到維護雙方一切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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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辦理再婚登記時,必須攜帶離婚證,因為需要證明自己目前的婚姻狀況,無論是再婚還是與他人再婚登記。 此外,您還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其餘與首次婚姻登記的要求相同。 再婚局除需攜帶離婚證外,其他需要提交的檔案如下: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影印)。 2、本人無配偶,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當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現場可拍攝照片,但需支付一定費用)。
由此了解到,在第一次經歷失敗的婚姻關係後,民政局辦理的離婚證應該不會輕易丟失或損壞,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他們今生是否會遇到其他合適的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不一定要求當事人在重新登記離婚時提供離婚證明。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證。
只有在事先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才需要離婚證才能再次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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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確定的是,離婚再婚都需要離婚證,如果離婚後不是雙方再婚,而是離婚方嫁給了別人,你還需要帶上離婚證來證明你是單身。 離婚後再婚有兩種情況:
1、一般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原本是夫妻,現在想在通過民政局的離婚登記登記後再婚(再婚),當他們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李沖的結婚(再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撤回雙方的離婚證,並簽發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由民政局向雙方出具《離婚證明書》;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雙方沒有離婚證,只能使用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和解單函作為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1)本申拉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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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離婚證。 再婚是指已婚一方在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前配偶死亡的前提下,通過國家正式的法律途徑,通過婚姻程式與另一人組成新家庭的行為。 與結婚手續一樣,男女都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再婚的需要攜帶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人員審核後會簽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有不足之處,應當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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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確認的是,離婚再婚都需要離婚證,如果離婚後不是雙方再婚,而是離婚雙方嫁給別人,還需要帶上離婚證來證明自己是單身。 離婚後再婚有兩種情況: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一男一女原本是夫妻,現在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後想再婚(再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再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領取胡望宇和雙方的離婚證,然後簽發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由民政局向雙方出具《離婚證明書》; 如果通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證。
那麼,法院在離婚後是否必須作出再婚的判決呢?
《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定,婚姻登記需要簽署宣告,表明雙方沒有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緣關係; 辦理登記雙方的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身份證、身份證明等。
綜上所述,離婚後結婚需要帶上離婚證,你明白嗎?
你好!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締結婚姻的,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有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一)戶籍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單位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時必須持有離婚證; 注意: >>>More
離婚一般不需要提前預約。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夫妻雙方在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可以先打電話**諮詢,也可以到民政局官網查詢。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一方遺失乙份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另乙份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的結婚證均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結婚登記檔案或結婚登記記錄證明辦理離婚登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