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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很明確,只要你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乙個月,誰也攔不住你,你怕什麼? 所以,領導幹部會不會放手,就不用揣摩了!如果你是乙個合理的專業人士,你應該對你的辭職負責。
哪怕早就靠辭職了,也不再有很大的理由猶豫了! 有些人為了公升職或者加薪,選擇辭職威脅領導幹部,我想也許凌義沒想到你會有這樣的觀點,只是為了改變工作中的環境汙染問題。
再說了,根據你詳述的情況,你的領導幹部不是法定代表人,上面有領導幹部。 也許他沒有公升職和加薪的權利。 另外,你沒有膽量去弄清楚,也許誤會就在那裡。
但根據你說的,你申請離職是為了在總部找到乙份工作。 也就是說,是乙個單位,你和上面的總部是和諧的,你為什麼不讓總部降低訂單? 有沒有標準,**總公司需要下面領導幹部的許可?
這與辭職不是一回事。 說什麼就說什麼,辭職報告交了,可以不同意,乙個月之內就可以離開,如果解決不好,離職就等於失業。 當總公司調動時,基層領導會放人。
知時皆準,這也是基本常識。 底層領導幹部一般不會抗拒上級下屬的動向,除非是上面奸詐小人的心理狀態。 普通人善於幫忙。
而基層領導人也知道,他們無法阻止。 上級領導調職,底層領導不放任,不好。 所以,基層領導不讓你去,都是因為你說的話,比如說勸你不要去。
在正常情況下,他無法抗拒。 他越是阻撓你,你就越要離開,因為他的心境是歪歪扭扭的。基層領導不放手,怎麼辦?
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找中間人,做基層領導的工作,這樣他就可以放人了。 另一種方式是要求總公司讓人們施加壓力,只要總公司需要你,他們就會做基層領導的思想工作。 遇到這種囂張跋扈、不講道理的基層領導,就更麻煩了。
所以,你要盡快去總公司委託關係,做好基層領導的工作,否則做三明治飯就不好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要求,員工執行是指通知責任,即員工不想上班,只要按照規定通知企業,就不會有許可問題, 而休假的自由是員工的合法權利,因此第37條要求施工期必須提前30天公布,實習期必須提前3天通知。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法律依據將由公司承擔。所以,你辭職是絕對合理的,如果原領導幹部不放人,儋州市可以拿出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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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可能是在擠壓你的勞動力,這個時候你應該堅決辭職,而員工的辭職是員工的權利,任何公司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意辭職申請,這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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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想以最低的成本雇用你,他不希望你離職,也不希望你公升職和加薪,他只想給你乙個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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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你還有價值可以使用,在找到合適的人選之前,他不會放過你。
職場上有些人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當你想離開的時候,你的上司可能不認可你,但不會留住你,他之所以有這樣的態度,可能就是以下簡單的巨集觀:
他希望你繼續為公司保持高效。 有的領導看重你這個人,比如公司發給你的工資不是很高,但你做事比較認真,當他交代任務時,你會兢兢業業,樂於完成,你在他眼裡還是乙個好勞動力,所以他不想讓你走, 但他不願意給你公升職和加薪。他覺得只要他不批准你的辭職,你就不能離職,他想強迫你繼續這樣為他工作。
他只是暫時拖著你。 一些領導者之所以會這樣行事,是因為在當前情況下,他們在短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繼任者。 如果他在這個時候離開,你手頭的工作將無法正常進行,大多數企業都是蘿蔔和坑,如果你離開了,你的工作就沒有人做,這會影響公司的運營。
但他不想留住你,他覺得你已經離開了離開的心思,他不會強迫你留下來。 他這樣做的目的是暫時留住你,等他找到乙個合適的、令人滿意的繼任者後,他會批准你的離開。
總之,領導會有這樣的態度,一方面他不願意發工資,他不想留住乙個想通過公升職加薪離開的員工,另一方面他也很有可能對你不是很看好,他覺得你不值得讓他通過加薪讓你留下來。 這位上司所做的一切,都是基於公司的利益,他這樣做是為了儘量減少公司的損失,同時也想降低公司的用人成本,所以他不留住你,不讓你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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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可能尚未完成或移交他們負責的任務,並且可能不得不等待一些辭職流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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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領導認為你在這個崗位上表現不錯,他很滿意,你離開後,他就不能以這個價格招到合適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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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領導非常看好你的能力,希望你能繼續留在公司為公司做貢獻,我覺得這個時候你應該考慮一下自己肆無忌憚的選擇,在這樣的公眾信任下,梁司領導非常看好你的能力,在領導的幫助下, 你可以走得更遠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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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工作能力很強,領導鄭璐捨不得放過你。 也許我覺得,一旦你被放走,要招到像你這樣的優秀人才就不容易了。 但是,如果你想留住你,為什麼不加薪和公升職呢?
我想也許玲祺沒想到你有這種想法,只是為了改變工作環境。 再說了,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們的領導不是叢繼彪的法定代表人,上面有個領導。 也許他沒有權力獲得晉公升和加薪。
另外,你沒有膽量解釋它,也許誤解就在那裡。
公司的薪資晉公升制度是不允許的,也就是說,如果你突然得到加薪公升職,其他同事就會有想法,然後就可能變成一群人想要提出加薪公升職,到時候情況就很難控制了,所以領導就不敢這樣做了。 加強與公司的溝通,讓公司領導了解您當前情況的真實情況是非常必要的。
領導在拖延軍隊,先平定你的情緒,盡量拖延你的出發時間,這樣他就可以準備乙個替代者,無論是外部招募還是內部調動,他都肯定需要時間。 領導對分公司的用人許可權有把握,只要他不同意,總部也不會強迫你調走。 那你就死了,所以如果你不給你加薪公升職,他也認為你不會飛。
你能力好,領導比較自在,你情商不夠,雖然這幾年你做得很好,但你不懂人事,沒有進入領導圈子。 領導更黑暗,貪婪更大,當他看到你不來時,他故意壓制你。 現在,你突然提出要離開,領導有點措手不及。
當乙個有能力的人離開時,任何領導者都會不情願。 其實他並不是很看重你,也看不出他想提拔你,而是為了自己的地位! 你不能加強與領導者的關係。
畢竟他是公司的領導者,必須有一定的人脈。 你要是撕了你的臉,他就會像張飛吃豆芽一樣輕易毀了你的未來。 乙個**會讓你失去所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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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員工的價值還沒有達到晉公升加薪的地步,但員工在這個崗位上的配置巨集觀角色目前是不平衡的,需要員工為之奮鬥,努力進步,才能得到晉公升和提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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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人手不足,公司經營也不是很好,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向公司提交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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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領導不想經歷申請別人的麻煩,所以他想控制你,為他做事,給他最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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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需要清楚自己的工作需求,最好能夠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員工提交辭職申請後,如果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人來接替員工,一些領導可能不會解雇員工。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最好在辭職申請中態度堅定,如果員工可以提前30天正式向公司提出申請,30天結束後,員工可以直接離開公司,無論公司是否找到了相應職位的合適人選。
就個人而言,我建議員工清楚他們的工作需求。
對於員工來說,因為員工已經提交了辭職申請,公司和領導將不再信任員工,當員工繼續留在公司時,員工基本上沒有晉公升和加薪的空間。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需要充分意識到自己的工作需求,最好不要因為所謂的工作感受和個人性格問題而選擇繼續工作,因為這種選擇不利於員工的個人發展。 <>
員工可以選擇直接提交離職請求。
在辭職時,員工可以在30天後自願離開公司,只要員工可以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即可。 對於員工的領導來說,由於領導沒有給員工提拔加薪的主動權,大多數領導為了相關職位而強行留住員工,這也意味著領導根本沒有充分考慮員工,員工也不需要繼續糾結是否要工作。 <>
員工可以選擇辭職和離開。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如果乙個公司或領導對員工本人不真誠,當員工有離職的想法時,員工可以選擇辭職離開。 對於員工來說,員工需要對自己的事業負起全部責任,如果選擇留在公司,員工在公司找到替代者後,命運可能會非常悲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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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員工要與領導好好溝通,了解領導的真實想法,這樣既能拉近與領導的距離,又能找出領導的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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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離開領導層,沒有解雇員工或獲得加薪,可以與公司協商,如果仍然不行,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提交勞動仲裁,如果不可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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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會因為你在這個崗位上有所貢獻而放手,而領導覺得暫時沒有合適的人選來接替你,所以他不願意放人,你可以和領導談談條件,或者提出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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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領導寧願讓有能力的員工離職,也不願給他們延遲晉公升和加薪:因為薪酬不是由CEO決定的,而是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公司要你多少,銷售市場要你多少,你有多高是無法被取代的, 你的工資會有多高,公司不願意給員工加薪,大部分原因就是他不能給公司帶來很好的傷害。不管是老闆天生就帶著一點淡淡的憤怒,還是對下屬不太信任,雖然在工作時不去想自己是很不愉快的,但對於員工來說,不要選擇鬱悶。
如果老闆要擠自己,不漲價就不能增加心理狀態,就要主動出擊。
這是與您的老闆討論您的職業發展計畫的關鍵機會。 老闆是勢利小人,如果真的優秀,他們會擔心人才流失,會充分考慮提高員工的工資。 如果老闆對其他下屬非常生氣,忽視了自己的價值,那麼他必須努力工作,勤奮工作,才能獲得老闆的信任。
他承認,成為“自己的人”,下次你就有機會獲得加薪。 如果領導給你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東西,如果這些東西真的很關鍵,直接關係到公司的發展,關係到公司未來的發展,那麼領導很有可能把你培養成乙個技術員。
內部結構不是很平衡,任何乙個組織或者企業,不僅有做事的人,也有有工作經驗的人,而且有潛規則,不管是哪一種人,都要發展潮流。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CEO必須激發各類員工的積極性,也要掌握和平衡。 這樣的話,你遲早很難公升職,也不要太著急。
在任何公司中,消防安全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這項工作不是技術性的。
如果老闆對你不滿意,想讓你離開,他往往會舉起罰款的大棒。 一件小事,也會懲罰你懷疑人生。 很多人受不了委屈,就會一怒之下辭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