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小時數、月薪等,用人單位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進行證明,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二條。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以下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措施,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什麼可能損害你的權益,以及如何處理。 在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離職,用人單位必須給你正式的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會說你擅自提前離職,你將無法說清楚。
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終止時支付工資的詳細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詳細規定詳述遣散費的支付時間。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按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一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索賠,而後者只有在勞動部門責令後仍未支付的情況下才能索賠。
看看上面的我,只有找到書名中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我的空間”有上述法律規定,您可以檢視。
-
保留你的徽章和考勤卡,如果他們不批准,就告訴他們去勞動局。 他們不承認你不是他們的員工。 他們會用證據來證明這一點,他們會害怕他們不會是你。
-
法律分析:工作不到乙個月,完全可以辭職,但不能隨時辭職。 如果您辭職,您必須與雇主達成協議; 如果你處於試用期,你必須提前三天向雇主發出口頭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不知道你為什麼辭職,肯定是不滿意或者不喜歡這份工作,現在找到乙份滿意的工作並不容易,別擔心,慢慢找,建議先想想你需要什麼樣的工作,你有什麼樣的專長,或者你有什麼優勢沒有被發現, 因為每個人都有幾個別人不如的特殊優勢,比如,有的人學習能力強,有的人外交能力強,有的人比較謹慎。然後根據自己的長處和能力選擇適合自己或自己喜歡的工作,也要注意聯絡朋友,看看有沒有朋友可以幫忙,另外還要注意申請的技巧。 在申請工作時,簡歷的目標職位應該相對清晰,不要雜亂無章。 >>>More
全職工作,也分行業,分崗位,如果你在乙個行業積累資歷,十年幾乎不存在上班陣痛的感覺。 在行業內處理各種崗位,本質上是以行業資歷為依據的,經驗是體驗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心智成熟的過程。 新人,上班和進墳墓一樣沉重和痛苦; 慢慢成熟,工作職責一直在增加,但隨著個人能力的提高,越來越適應,節奏掌握,工作很稀疏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