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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工傷賠償的一次性賠償協議。
工傷賠償的一次性補償協議樣本。
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時不慎造成腳部受傷,事發後,甲方第一時間將乙方送往醫院**,妥善處理和化解了乙方的傷勢。 為解決乙方一次性賠償問題,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當地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合理、相互理解、相互通融、誠實守信的原則,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1. 賠償金額。
1、甲方自受傷之日起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交通費等費用,由甲方共支付人民幣(資本:人民幣)。 本協議已由甲方全額支付,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賠上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各項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工資、伙食補貼、醫療費、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費、 後續醫療費用、醫療裝置費用等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資本:元),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請求,此後雙方均未涉及。
2.付款期限。
甲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十個月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確認的金額。 也就是說,第一筆付款將在當年日期之前支付,並在當日支付。
3.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每月按時支付約定的金額。 甲方延遲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利息。
2、乙方收到一次性賠償後,應自行決定分配和處置。 但是,您應該有意識地保留足夠的後續費用,以備不時之需。乙方應自行承擔後果。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引起訴訟、仲裁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競賽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等。
4、本協議稱為一次性解除協議,雙方必須以此為判斷,全面、認真地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相互打擾。
5、本協議是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達,是公平合理的。 甲方、乙方已閱讀並正確理解本協議全文,甲方、乙方對本協議內容清楚,甲方、乙方對結果完全滿意。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YYYYYYYYYYYYYYYYYYYYY
乙方簽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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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一次性賠償協議應約定甲乙方、賠償金額、支付期限和違約責任。 賠償的金額和方法必須明確說明。
例如,經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伙食補貼、醫療費、停工期間留用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7)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一次性支付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轎車工人死亡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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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明確甲乙方名稱、賠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違約責任和付款等個人資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消除鉛的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負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使用開好人單位後受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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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傷賠償協議 甲方: 公司乙方: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位址: 聯絡人**: 甲方、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屬於工傷及其處理結果有清晰的認識。
為解決賠償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相互理解、相互通融、誠實守信的原則,通過自願平等協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賠償金額:甲方支付乙方醫療費用; 其他費用為人民幣,共計人民幣。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獲得全部款項。 2、乙方應將醫療、交通、護送等與事故有關的所有票據,以及工傷認定報告、鑑定證明等所有檔案同時交給甲方。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賠償要求。
乙方自願放棄因雙方勞動關係的發生和終止而產生的權利,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之間不會發生糾紛,一方應放棄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一方因任何一方之手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等。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20年前,當時還沒有《工傷保險條例》,各地都制定了本地區相關制度,可以參考。 當時你母親只認定她因工致殘,並沒有對傷殘程度進行鑑定,所以她能不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得到賠償,就看你當地的制度接通了。 此外,自2011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由工傷保險**支付,而非用人單位支付。 >>>More
二級傷殘是指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支付25個月工資的傷殘津貼。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應當保留勞動關係,辭去工作,享受以下福利:工傷保險每月傷殘津貼**; 等一會。
勞動者受傷,被認定為殘疾等級的,殘疾期間補償金和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應當與一次性殘疾補貼一併支付,用人單位已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一次性殘疾補貼由社會保障部門承擔。 >>>More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協議書寫格式:工傷賠償協議應首先載明兩家公司的基本情況、工傷工工在工傷期間受傷的年、月、日等有關事故情況,最後由調解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 經調解員簽字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並履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