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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要申請工傷認定,您需要前往雇主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
4.由於具體操作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在申請前致電12333諮詢當地勞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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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請工傷保險流程如下:1、工傷發生後24小時內,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傳送工傷報告表; 2、工傷職工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期間發生的工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被撫慰和職工所屬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為依據作出工傷認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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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傷保險開戶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2、工傷保險費率核實表。 3、保險登記完畢後,攜帶相關檔案和資料到工傷保險部門辦理保險開戶手續,根據營業執照確定單位的行業類別和繳費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發生跟蹤段麗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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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辦理流程:一是單位或者工傷職工應當申請工傷認定; 然後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並準備營業執照、員工身份證、醫療繳費檔案等材料; 然後去當地的社保機構申請; 最後,社會保障機構應按規定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22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作出工傷認定之日起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和《關於不認定工傷的決定》的送達,參照民法關於送達的規定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9)勞動能力考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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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請工傷保險的過程是先填寫工傷保險繳費率核定表,並提供相關檔案和材料。 初審負責人經工傷保險核定繳費科受理後,將對沈英山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並錄入相關資料。
然後由科長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完成相關材料後,由初審負責人和科長簽字蓋章,報主管部門批准。 最後,將基本資訊進行登記、存檔並錄入脊棚,並將工傷保險支付費率核驗表反饋給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徵收和支付,按照《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徵收繳納的規定進行。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More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