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付工傷保險金,如何支付工傷保險金

發布 社會 2024-03-28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用人單位不履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社會保險預繳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5號)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

    根據《辦法》規定,(一)申請預付款的主體必須是受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 受傷職工有行為能力的,應當親自提出申請; 不能自行申請或者不願意申請的,可以依法委託近親屬或者其他符合條件的人申請。 如果雇員死亡或死亡,應由其近親屬提出請求。

    2)必須被認定為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須提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繳納工傷保險待遇的有關材料。 (三)申請提前支付工傷保險金,必須書面提出。

    (四)用人單位未繳納或者不能繳納工傷保險金的,包括: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吊銷其登記、備案;雇主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 依法仲裁、訴訟後仍不能取得工傷保險金,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依照第六條規定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提醒通知,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繳納工傷保險金,並告知勞動者未在期限內按時足額繳納申請的, 工傷保險應當提前繳納,並取得申請。

    6)個人申請預繳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工傷保險金的,應當提交全部醫療診斷、鑑定等費用的原始賬單。汕頭招聘網。

    綜上所述,在李某不同意放棄部分請求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全部工傷保險金或部分工傷保險金,均需取得相關(如單位支付的書面意見)。 對於單位支付的屬於工傷保險繳費的專案,李某可以按照上述規定向負責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紀機構申請預繳。 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在提前繳納工傷保險**後,再要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依法向用人單位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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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有兩種付款方式:

    在工傷保險制度下,有兩種具體的福利支付方式:

    1)社會池支付方式。這種方式是通過立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參加工傷保險,並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紀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由社會保險經紀機構負責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的全部費用。

    在社會池內實施工傷保險時,一般採用“現收現付”的方式,對工傷保險總費用進行橫向平衡調整,當年提取,當年繳納。

    2)制定統一的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和專案,由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統一規定工傷保險待遇的標準和專案,用人單位無權改變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保險治療標準和專案承擔全部保險費用,並計入費用。

    以這種方式提高工傷保險費的方法不屬於“**”的範疇,屬於較低階別的保障方式。

    《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實施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職工因工事故、職業病,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域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暫停領取殘疾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差額從工傷保險**中補足。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流程:勞動者或勞動者所在單位可先申請工傷認定; 隨後,娜琪依法獲得工傷認定決定; 然後提交住院證明、診療單等材料,向社保機構申請保險費用,最後社保機構批准支付,即可為員工支付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的費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般待遇由社會保障局發放。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支付福利的條件。

    工傷職工或者有權領取撫卹金的未亡家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對應一定的條件和義務,一般需要經過工傷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傷殘狀況評估手續。 符合條件並履行義務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福利金支付的型別。

    工傷保險金的費用大致可分為兩類:醫療和現金補償。 具體來說,工傷保險金有兩種型別:一是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性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用; 二是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等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這兩類費用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如果您不參加工傷保險,雇主將支付全部費用。

    福利金的支付方式。

    上述第一類費用由社會保險機構與相應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按照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和國家相關目錄和標準核實後結算。 第二類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的,應當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或者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委託銀行、郵局、社群進行社會化分配。

    調整治療。

    傷殘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生活照料費均為長期待遇,為保證工傷撫卹金不受物價等因素影響,共享國民經濟發展成果,《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上述長期撫卹金水平應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籌及時調整根據員工平均工資和生活成本的變化來劃分區域。這種待遇與平均工資的變化有關,這是基於公平原則的。 國家經濟水平提高後,工人的工資將相應增加,工傷工人也應享受比以前更高的保險待遇。

    為了保證受傷工人的長期治療不受價格波動的影響,必須根據價格範圍及時調整。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社會統籌繳費,即通過立法要求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的一種方式;

    2、制定統一的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和專案,由用人單位直接支付。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給予脊椎按摩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員工在談論工傷時,應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緊急情況下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 什麼是工傷事故?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分為廣義和狹義。 從狹義上講,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工傷保險業務指南》中規定,“工傷事故是指所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雇主雇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徵是直接或間接發生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因工作原因而引起”。從廣義上講,工傷事故也包括職業病。 從法律上講,具體工傷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2、工傷保險待遇繳納方式。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敏感口罩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情況下,在國家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勞動者因工受傷,在受傷情況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繳納工傷保險,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民提供工傷住院伙食補貼,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並憑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辦機構批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因勞動者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工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如工傷雇員經傷殘評估,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則生活護理費用應按月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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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3-28

支付員工工傷賠償保險。

“管理費用。” >>>More

6個回答2024-03-28

你可以去社會保障網了解一下。

4個回答2024-03-28

您好,為了幫助您了解,工傷保險新規定如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受傷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造成飢餓、顫抖的;(四)患有職業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6個回答2024-03-28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More

5個回答2024-03-28

工傷保險條例。

2003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2010年12月20日《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頒布了第375號令。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