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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單位不出工傷證明,工傷工人可以自己做! 看一看: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你要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
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職工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未提出工傷認定的,相當於放棄權益...... 記得!!!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由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影印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書》,並通知所在單位、職工或者其親屬。 員工可憑《工傷證明書》申請工傷傷殘鑑定,享受工傷撫卹金。
祝你好運,希望(房東是我最大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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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是這樣,可以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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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不出具工傷證明的處理方法如下:
1、直接到當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需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單位名稱及登記、員工在單位工作的證明,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
2、到勞動局工傷鑑定部門鑑定工傷,單位不能蓋章,只要有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勞動關係裁決書;
3、認定工傷後,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情況和個人工資、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具體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
第18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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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確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獲得工傷賠償。 由於工傷鑑定只是對勞動者工傷的鑑定,即使工傷鑑定公司不出具證明,也不會影響鑑定人的鑑定結果。
職工收到鑑定檔案後,如對鑑定等級不滿意,或發現傷勢未完全顯現,可再次申請鑑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認定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從事工傷的,不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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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傷單位未出具工資證明的,職工可以選擇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存在,並憑仲裁委員會確認的勞動關係裁決申請工傷認定。 2、出具其他勞動關係證明,例如,如果有勞動合同,但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工資單或卡、品牌牌、工作許可證、工作服、招聘登記表、考勤記錄、工人證、尋找單位補償的筆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當事人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商家無權扣減!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6年)規定,職工因日常生產、工作或者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造成工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認定為工傷。 >>>More
工傷鑑定]勞動者工傷情況比較穩定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向設區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和護理依賴程度鑑定,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資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