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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地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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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調員工的工資由誰支付?
在借調關係中,一般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會簽訂協議,約定向借調員工支付工資,如果協議沒有規定,那麼員工可以向原雇主索要工資,同時,由於員工也為借調單位提供了勞務, 他也可以要求借調單位支付勞務報酬。
單位員工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員工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係,不會因借調而發生調動。 用人單位可以在與借調單位的協議中約定,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借調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此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職工在借調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賠償辦法。
2. 借調員工的僱傭關係是什麼?
借調是指乙個組織在不改變其隸屬關係的情況下從另乙個單位借用工作人員的情況。 借調單位存在三方關係,借貸單位、借款單位和借款單位,一般借貸單位與借貸單位簽訂借調合同,經借調單位同意,借調單位到借調單位從事勞動。 借款人與借款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借調期間,借款人與借款單位繼續存在勞動關係。
3、借調和勞務派遣有什麼區別?
1、在相關人員方面,企業借調一般涉及相互業務合作、人員交流、學習培訓等,而勞務派遣主要涉及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或特定服務行業和高度專業化、技術性強的業務;
2、在主營業務方面,企業借調的貸款人一般有自己的租賃和產業,不以派遣業務為主營業務,而勞務派遣單位的主營業務是人力資源的派遣;
3、從使用頻率上看,源頭企業借調不是一種常規行為,而勞務派遣是派遣工人的正常操作;
4、在專業機構方面,企業借調通常只基於雙方的共同意願,沒有所謂的專門從事借調業務的機構,而勞務派遣則以派遣公司業務經營為前提;
5、就是否受益而言,企業借調通常以人員互動或調整為依據,通常不以取得經濟利益為目的,而勞務派遣則以派遣效益為基本目標。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 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More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More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More
沒有合同,這件事情也不容易解決,因為據說你沒有在這家酒店試過乙個星期。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承認你已經試用了乙個星期,那麼你可以要求酒店給你乙個合適的工資,因為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工資不高,而且不低於酒店的最低員工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