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況下,是否有可能提出離婚?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仔細看完後,我想:一定要離婚!

    不是你不好,而是他有問題。 好在你早發現,早出門,早獨立,早迎來第二個春天。 我希望你能在離婚時果斷,不要讓他看不起我們女人。

    另外,看你的描述,他看起來不像是在找老婆,只能找保姆,這種男人不值得為他付出那麼多,他不在乎自己的伴侶,少回家對你漠不關心,這是夫妻, 連朋友都沒有!

    讓我們聚在一起,分散開來。 記住,一定要讓自己開心! 先愛自己,再愛別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感情是要培養的,沒有愛在一起真的很無聊,聽說愛情要長久才能成長為親情,由你來決定,推薦一首歌,《沒那麼簡單》黃小虎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和你的情況差不多,但我比你好,我們有孩子,我們沒有房子,因為我有孩子,要照顧孩子,我剛工作不到乙個月,我還在試用期,現在人家連生活費都不給,我已經打算離婚了, 咱們先談判吧,我真的談不上起訴,祝你早日幸福。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還在上大學的時候,我和一位長著娃娃臉的和藹可親的女外教聊了起來,談起了試婚。 當時,我的觀點是,兩個人應該在結婚之前嘗試結婚。 如今,十幾年過去了,我的意見更加堅決,兩個人應該先試婚後婚。

    你和他之間的恩怨就不用分析了,只從你對婚姻的懷疑和失望,我們知道你並不是真的愛他,你嫁給他只是為了滿足你想要成家的願望。 這段婚姻是乙個錯誤。 我支援你離婚。

    雖然閃婚離婚本身就很不討人喜歡,但如果知道自己的錯誤卻不改正,你會對婚姻失去長久的胃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不要和這樣的男人住在一起,太傷心了,你的房子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不管你們誰還貸款,或者誰的工資多,離婚後,你們都要各佔一半,堅強,想開,不要太難過,好男人都有。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選擇這個男人的時候犯了乙個錯誤,嫁給他的時候你也會錯,現在你已經認識到了這個錯誤。

    請果斷解決,好嗎?

    恐怕黑夜漫長而夢幻,若是拖了下去,不小心出了點小意外什麼的,那就更麻煩了,朋友,你還年輕,一定能放下!

    甩掉這個人,你的明天會更好!!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嗯,夫妻關係大相徑庭,但法庭允許你自己調解,不能調解的人都會感到震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可以離婚的情況包括:

    1、當事人就離婚等事項達成共識的,可以約定離婚;

    2.當事人不能協議離婚並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查明存在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因情感不和分居二年等行為,調解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或者清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在凳子的情況下不允許離婚:雙方在同意離婚時不能通過協商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 沒有經過30天的冷靜期; 丈夫起訴離婚,而婦女在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懷孕; 但是,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的例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1082條.

    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屬於這種情況。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1、現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的,應徵得軍人同意,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 2.男方在懷孕期間、產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3.夫妻關係沒有破裂。

    該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基礎

    第一百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十二條 男方在懷孕期間、生育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屬於這種情況。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與女方離婚。

    1.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男方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更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和孩子的成長,同時也會讓女性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從而增加女性的壓力。 因此,上述法律規定是對婦女和兒童的一種更人道的待遇和特殊保護。 但是,在此期間,如果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或女方提出離婚,則不適用此限制。

    2、判決不准離婚、調解和解,原告撤訴或者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

    2.判決不准離婚、調解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撤訴處理,沒有新情形、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再次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一時衝動提出來,所以經過法庭審查,發現雙方的關係並沒有破裂,而且雙方已經走過了冷靜期,然後仔細考慮婚姻問題,規定半年內不能再起訴,其實就是給雙方這個時間去考慮, 因此,他們在此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

    3.現役軍人的配偶如果要求離婚,必須徵得軍人的同意,除非其中一名軍人有嚴重過錯。

    3.現役軍人的配偶如果要求離婚,必須徵得軍人的同意,除非其中一名軍人有嚴重過錯。

    考慮到軍隊的特殊任務和軍人的職業特點,我國法律對軍人婚姻作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 這裡所指的軍人主要是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自己同意或犯了重大錯誤,那麼對方仍然可以要求離婚。

    第四,夫妻關係沒有破裂。

    兩個人相識、相識、相愛再生孩子並不容易,這些都是雙方努力得到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關係能夠修復,還有和解的可能,法院一般不會准予離婚。

    以上是不允許離婚的四種情況。 建立幸福的家庭並不容易,如果夫妻之間還有感情,建議雙方不要輕易選擇離婚,如果關係確實不存在,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可以放手,重新追求幸福。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你的婚姻不允許離婚,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你解決相關問題。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對於境外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如果實在無法回國辦理離婚訴訟或出庭應訴,可以委託**,但必須提供符合法律規範要求的完整相關書面材料。 具體來說,它是該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起訴書(答辯書)和授權書的影印件。 起訴書應當載明起訴請求、事實理由和有關證據材料。

    答辯書應註明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的法律意見,授權委託書應重點說明授權許可權(無論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和委託期限,這些書面材料應由當地公證人公證,並由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或由中國駐外使領館直接認證。材料公證後,可以交給國內當事人提起訴訟或代表委託人出庭應訴、發表法律意見、參加法庭辯論、領取訴訟文書。

    上述方法既適用於一般訴訟離婚,也適用於相互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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