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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的原意是與著作權相鄰的權利,其確切含義應當是作品傳播者享有的權利。 讓我們來看看著作權法是如何規定鄰接權的保護期限的。 著作權法關於鄰接權保護期限的著作權法對鄰接權的保護期限如何規定鄰接權的保護期限如下:
1)表演者的人身權利不受限制,財產權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50年。作者死亡後,保護期限從作者死亡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至50年12月31日屆滿。 (2) 音像製作者權利的保護期限為50年,至作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50年的12月31日為止。
3)廣播電視節目的保護期限為50年,至節目首年12月31日止。圖書期刊版面設計權的保護期限。 (4)保護期為10年,至使用這種布局的圖書和期刊首次出版後第10年的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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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期限如下:1、作者著作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利的保護期限為永久; 2、其他財產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一般為50年; 3. 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37條.
出版人有權允許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面設計。
前款規定的權利保護期限為10年,自以該格式設計的圖書和期刊首次出版後第10年12月31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41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限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限為五十年,至履行之日起五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44條.
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享有允許他人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複製、發行、出租或者傳播的權利,並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影製品取得報酬; 愚蠢的英畝燃燒。
該權利的保護期限為50年,至12月31日結束,即作品首次製作完成後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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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也稱為作品傳播者的權利,受版權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1)出版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簽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即保護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複製等方式對作品製作乙份或者多份複製品的權利; (6)發行權,即以**或贈與的形式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 (七)租賃權,即允許他人有償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製作方法創作的作品和計算機軟體的權利,但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主體的除外; (8)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的權利,以及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公開複製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以及以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裝置製作與數字電影製作方法類似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傳播作品的權利,以有線傳輸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符號、聲音或者影象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擇的時間、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13)拍攝權,即通過拍攝電影或類似拍攝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媒介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對作品進行修改、創作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元音譯權,即作品從一種語言轉換為另一種語言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將作品或者作品片段組合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收取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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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受版權保護。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鄰接權又稱作品傳播者權利。 它是指作品的傳播者在傳播作品過程中所享有的創造性勞動和投資的權利。
作品傳播者的權利屬於著作權範疇,應受著作權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條,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創作和傳播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10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十一)廣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的權利,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方式傳播符號、聲音或者影象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12)資訊網路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權利,使公眾能夠在自己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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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鄰接權,又稱作品傳播者的權利,受著作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1)出版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簽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即保護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複製等方式對作品製作乙份或者多份複製品的權利;
(6)發行權,即以**或贈與的形式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
(七)租賃權,即允許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以及以與核拍攝類似的方法製作的作品和計算機軟體的權利,但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物的除外;
(8)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的權利,以及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裝置公開複製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以及採用類似電影製作方法創作的作品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傳播作品的權利,以有線傳輸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符號、聲音或者影象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擇的時間、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13)拍攝權,即通過拍攝電影或類似拍攝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媒介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對作品進行修改、創作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5)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轉換為另一種語言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將作品或者作品片段組合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收取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取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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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受版權保護。 鄰接權也稱為與版權有關的其他權利。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作品的出版、署名、出租等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和利益均受著作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條,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和版權權益,鼓勵創作和傳播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著作權法和本條例所稱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是指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面設計所享有的權利,表演者在表演中享有的權利,音像製品製作者在其錄音製品中享有的權利。 以及廣播電台和電視台在其廣播和電視節目中享有的權利。
您好,原則上,作品一旦完成,自然會受到中國著作權法的保護,無需申請或註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無論是否出版,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More
《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意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的稅務問題通知》規定,對經國家版權局登記並在銷售時轉讓的計算機軟體徵收營業稅銷售,不徵收增值稅。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意義《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 >>>More
法律網著作權法的法定許可]法定許可具有下列情形: (一)為編纂出版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民教育規劃教材之目的,除作者事先宣告不准使用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對已出版作品或短文作品、**作品、單件藝術作品、攝影作品進行編纂, 但報酬應按照規定支付,並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二)作品在報刊刊登後,其他報刊可以刊登,但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錄、彙編的除外; (三)錄音製品製作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而製作錄音製品,但將他人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作為錄音製品使用時,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 版權所有者宣告不允許使用它。 (四)廣播電視台**出版他人作品的; (5) 廣播電台、電視台**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而發行,但應支付報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