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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通常與婦女一起生活; 雙方因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 例如他們的撫養能力和支援條件。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1、未滿兩周歲的兒童一般隨母親同住,如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隨父親同住: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5. 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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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離婚的原因以及離婚後雙方是否有能力撫養他們,法院將根據法律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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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十年後,女方離婚時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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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一起生活在離婚夫婦中。 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主要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道德習慣、教育狀況等。 簡而言之,法院會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兒童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二歲以下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辦理。 母親請求直接贍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患有長期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兒童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
2)父親在有條件撫養子女時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因其他原因,不宜讓孩子與母親同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四十六條: 父母雙方要求直接撫養年滿二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一方: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他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父母有其他子女;
4)由於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不適合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
暈倒 選擇乙個妻子 你和來電者對那個人有感情,就選擇那個人 暈死 選擇乙個彼此喜歡、相愛的人 一廂情願。 關鍵是你們倆在一起好不好,合適與否,剩下的都是次要的。 這樣看你,你一點都不用心,你還是選擇,面對真愛,你忍不住了,你還在選擇全面理性的選擇,你不知道這意味著它不是愛,你選擇的只是乙個妻子,而不是乙個情人。
你是農民還是農民? 再說了,他在這件事上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如果事後連乙個解釋都不給你乙個解釋,那你以後就要遭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