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的承包權屬於你姐姐,別人現在不歸還的行為就是侵權,你姐姐可以起訴法院,要求他們歸還承包權。 律師費和律師費可以查詢相關檔案,你說的金額應該在正常的收費範圍內,不高。 除了提起訴訟外,還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裁決。
或者要求投票部門進行民意調查。
-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1條的規定,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問題:
1、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2、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等進行調解;
3、向農村土地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你最好的辦法是起訴這樣的問題。 然後讓村委會調解。
-
村里無權出售,純屬違法,結果無效。 既然說要花400萬元修繕,想必水庫不是在村里建的,按照規定,水庫已經劃出了村里的行政區劃,要想重新進村,需要上級的批准。 你開荒地不完全正確,甚至可能受到懲罰,村委會的行為也是違法的,所以你可以舉報和舉報。
-
農村土地糾紛怎麼辦?解決誰的問題? 我們國家的法律是什麼?
-
農村土地糾紛可以通過協商快速解決,也可以由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轄區內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14條。
土地權屬、使用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將由人民處理。 單位間糾紛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行業單位之間的糾紛,由鄉鎮一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土地權屬和使用權糾紛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
因農村土地侵權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財產權糾紛的解決辦法】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調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 【請求確認財產權】對物權的歸屬或者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請求返還原財產的權利】不動產、動產沒有佔有權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返還原財產。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由哪個部門負責?
事實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發生時,要根據哪個部門來確定各地的具體情況,各地管轄的部門、機構不一定相同。 因此,解決土地合同糾紛的一般辦法一般如下:
首先,雙方可以先談判解決,爭取和平解決爭端。 如果能通過談判解決,最好是協商解決,否則那些遵循法律程式的人會占用時間,這對承包商和承包商都是非常不利的。
第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村委會調解。 如果調解失敗,可以找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再次調解,爭取達成約定的調解協議,解決糾紛。
第三,如果調解失敗,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最後,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或不願意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爭議。
如果您想提起訴訟,那麼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首先要盡快去法院立案,現在立案實行訴前調解,不直接立案,光是等待調解就需要很長時間。
其次,要提早立案,晚立案未必,因為很多法院對每天立案數量有內部限制。
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後,先交錢,然後等待通知,如果法院決定立案受理,會在7天內寄給你(或通知你取件),如果不被受理,也會給你不予受理的通知。
-
通常,土地糾紛主要有兩種型別:1.所有權糾紛。
2.侵權糾紛。
1、土地權屬糾紛及維權流程:說白了,權屬糾紛就是比如說,張三說某塊地是他的,李四說是他的,沒有特別確鑿的證據。 關於這種土地誰擁有的問題,你一定會考慮上法庭起訴!
芮大爺明明跟你說,法院不會受理,因為這是行政裁決,法院不在乎。
正式流程如下:
1)與相關部門進行調解和談判。
(二)縣級以上由縣級以上作出土地權確認決定。
3)不滿意的,申請行政復議。
4)如仍不滿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土地侵權糾紛及維權程式比如張三的土地上有明確的土地權屬證,或者是公認的地權證,李思強種了,冷說是他家的地,屬於土地侵權。 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
正式流程如下:
1)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即可。
這是一起民事訴訟,法院直接受理。
-
私下調解或司法程式,以我三年多的土地確權經驗,去村委會和鄉里也沒用,真正能解決問題的,只有法院的判決。
-
我認為,可以依法或約定享有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使用人有權依法使用土地並取得收益。 土地使用權歸屬不明確或者發生糾紛的,應當通過司法程式確認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 行政機關擁有行政審判權,對土地所有權糾紛依法行使審判權。
對行政機關確認權力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
08年,我用兩塊地換了我院子大壩上的一分錢土地。 對方悔改不改,經過多次村鎮調解,均未成功。 對方擋住了田裡莊稼樹木的出路,怎麼辦,違法嗎?
-
首先,與當事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按照相關法律和有效合同的規定,與縣級土地合同仲裁委員會協商解決。
-
談判和解。 協商是指在土地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在自願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糾紛。 這是解決合同糾紛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
原來的集體房賣給了我家,現在我家旁邊的房子擋住了我家的路,現在有房子沒有路,怎麼辦。
-
依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條、《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申請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並登記並登記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
農村地區的土地糾紛通常是通過在村里找乙個更有聲望的人與他們重新劃定土地來完成的。
-
首先要與當事人協商解決,要按照相關法律和有效合同進行談判,如果個別談判無法解決,那麼就要通過村委會,村委會一般是最常用的,請鄉政府調解,最終達成協議。
-
首先要看是權利確認糾紛還是侵權糾紛,如果是權利確認糾紛,必須先由行政機關裁決,如果是直接起訴,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侵權糾紛,可以直接由法院起訴。
-
要處理農村土地糾紛,必須要有公正的人來處理,這樣結果才能讓公眾信服。
-
春節期間做絕對有用 如果你確定你的土地被別人確認和認領,你找到村委會和鎮上,直接找到農業局、信訪局、紀委,打電話給12345市民** 走前, 想清楚你想說什麼,怎麼說,簡單明瞭,你不能胡說八道,你必須說出事實,你要為胡說八道承擔法律責任。
-
在村長的幫助下協調,看雙方是否有人能證明土地屬於對方,然後做出判斷,一般沒有人會不講道理。
-
可以到村委會或者村長那裡做調整,領導幹部的講話還是挺有凝重的,處理的結果也能令人滿意。
-
如遇土地糾紛,請致電12348尋求法律援助。
-
只有召開村民民主會議協商解決,才不會失去人民的支援!
-
農村土地糾紛一般通過司法機構解決。
-
別人拿我的土地幹什麼,我的農田擅自被別人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