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時間長短,公司拖欠工資都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日構成拖欠工資。
-
當然,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也不違法,有時候公司不景氣的時候,也要花點錢發工資,而且是拖欠的,不過這幾個月過就沒事了。
-
算,違法,及時糾正,工資補發。
-
公司幾個月不支付工資,這違反了《勞動法》第50條的規定,即“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 不得無故扣減、拖延勞動者的工資“,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這是一起勞資糾紛。 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
-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是否違法? 這絕對是違法的,你可以去網上查一下勞動法,你可以和老闆溝通,沒有溝通,不行,通過法律來仲裁。
-
當然,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屢次下達命令,不准拖欠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他敢幾個月不發工資,這當然是違法的!
-
如果過去幾個月沒有支付工資,工人支付工資當然是違法的,必須對公司進行處罰,並責令向員工支付工資。
-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的,我覺得現在不給工人發工資是違法的,我覺得應該算違法,現在不允許停止給公司發工資,或者不發工資,你可以去找他或者理論一下。
-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嗎,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工資應該按月支付,但公司肯定有困難,否則為什麼不發工資,過一段時間,公司領導會想辦法給員工發工資, 談論它並不違法
-
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舉報。
-
拖延。 這確實是非法的,但有時,考慮到單位的實際情況。 基本上,不會有懲罰,只有催促。
-
如果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應視為違法,可以起訴勞動仲裁。
-
當然是違法的,建議盡快離開,公司發不起工資,盡快止損
-
如果人多,可以申請打勞動官司,過程大概乙個月左右,然後一年內就需要還清所有工資。
-
根據勞動法,公司乙個月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
如果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就違反了勞動法,因為如果公司不發工資,每個月都是固定的,最遲是下個月。
-
這應該是違反勞動法和合同法的。
-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你當然可以。 指責他違反規則,因為這真的是違規行為,所以你可以。 抱怨他。
-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這並不違法,但是。 他不只是在談論可信度。 希望。
-
公司乙個月不支付工資是違法行為,應予注意。
-
幾個月都沒發工資,拖欠工資的問題可以在勞動部門找到,所以違反了法律。
-
如果每個月工資不按時發,員工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幾個月不發工資,員工不吃不喝? 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嗎,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工資應該按月支付,但公司肯定有困難,否則為什麼不發工資,過一段時間,公司領導會想辦法給員工發工資, 可以估計,員工和公司共擔艱辛。
-
告訴你公司拖欠工資違法了,我們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打官司。
-
公司幾個月。
我沒有給。 工資是歸屬感。
違法的。
-
當然,你可以打電話**去勞動局。
-
您好,監管部門現在已經就此事給出了明確的指示,只要您的指控證據正確,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賠償。
-
超過乙個月被認為是非法的。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月付“是指工資以月薪的形式支付,也應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構成拖欠工資。
-
根據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幾個月不支付工資當然是違法的。 公司應該按月向員工支付工資,這是員工應該享受的。 勞務報酬,所以幾個月不發工資當然是違法的。
-
根據《勞動法》,雇主必須定期結算雇員的工資,即乙個月。 以各種理由扣減員工工資和福利是違法的,更不用說幾個月不發工資了。
-
非法。 根據《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月付“是指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也應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否則為違法。
-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刑法規定,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數額較大,勞動者負有刑事責任的,拖欠的工資應當視為拖欠乙個月的工資。
-
新勞動法規定,雇主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扣除雇員和農民工的工資,否則為違法行為。
-
不支付超過乙個工資週期的工資是違法的。 工資週期一般是指乙個月,但領取年薪的人除外。
-
公眾持有剩餘公司兩個月而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期限不得超過乙個月,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50條. 工資應以優惠券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工資支付期限不得超過乙個月,拖欠工資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和滯納金。 非全日制員工,即臨時工(小時工),每個工資週期支付的工資不得超過15天,具體支付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未按時支付的,按時支付的,按拖欠。
在全職工作的情況下,工資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一次。 具體每月繳費時間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規定,不按時繳費的,按時拖欠。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兩個月工資,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中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訴。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 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依法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責令改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在陪同時間;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
1、公司兩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1、公司每月不支付兩圓碼工資是違法的。 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包括月薪,因此用人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將構成拖欠工資,可以起訴。
1、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 如果是節假日或節假日等節假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第18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如何補償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的補償如下:
1、額外支付應得工資和報酬的25%的經濟補償;
2、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3.支付1-5倍的賠償金。
-
法律分析:超過30天構成拖欠工資。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未經鬥爭,不得扣除或拖欠工人的工資。 孔武哥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
總結。 答: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確實違法,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
理由:1公司經營不善,資金短缺,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公司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財務管理,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3.
公司應加強財務管理,建立有效的財務控制體系,確保資金及時發放。 2.公司要加強經營管理,提高運營效率,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1.工人要加強知識儲備,提高綜合素質,才能更好地為公司服務。 2.
職工應加強與公司的溝通,及時反映自身需求,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3.勞動者應加強法律知識,了解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以保障勞動法的合法權益。
這違反了勞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容忍拖欠的艱苦勞動報酬。 ”
你能補充一下嗎,我不太明白。
答:公司幾個月不發工資確實違法,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 原因:
1.公司經營不善,資金短缺,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
公司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財務管理,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3.公司缺乏有效的勞動合同來保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導致工資支付延遲。
解決方法:1公司要加強財務管理,建立高效的財務控制體系,確保資金及時發放。
2.公司要加強經營管理,提高運營效率,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穆春3歲出頭
工人要加強自身的知識儲備,提高整體素質,才能更好地為公司服務。 2.職工應加強與公司的溝通,及時反映自身需求,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3.勞動者應加強法律知識,了解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以保障勞動法的合法權益。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單位解雇員工必須經過嚴格的民主程式並報勞動部門批准,否則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按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報酬標準二倍計算,工資按6個月計算。在批准裁員的情況下,應支付 3 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2、遣散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計算,月薪按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即稅前工資計算。 >>>More
醫學上認為,產前教育可以在六個月後開始。 然而,近年來,有人認為,越早進行產前教育越好,因為對於胎兒來說,他會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與母親有親密的聯絡; 剛開始的時候,如果孕婦能聽一些優雅的**,讀一些舒服的故事,可以緩解懷孕帶來的精神壓力,對胎兒是非常有益的。
俗話說,你哥哥算賬,你哥哥的行為根本不把你當兄弟,也許他只是看中你不想傷害你哥們的感情,你可以拖延,最後最好不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