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時間內死亡的條件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3-2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在救援工作失敗後 48 小時內死亡。

    當然,如果死亡是因工原因,自然可以認定為與工作有關的死亡。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處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癮;

    3)自殘或自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員工在工作時間或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的,視為工傷。 在其他情況下,因病死亡不能被認定為工傷或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屬於工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死亡的定義:當場死亡或受傷後乙個月內死亡。因此,**個月後,不被視為致命事故;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並因事故受傷,(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由於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 (四)患有職業病,(五)因工傷或者外出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失蹤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該人不負主要責任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死亡的定義:當場死亡或受傷後乙個月內死亡。因此,**個月後,不被視為致命事故;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並因事故受傷,(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由於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 (四)患有職業病,(五)因工傷或者外出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失蹤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該人不負主要責任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屬於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死亡、突發疾病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定義:

    當場死亡或受傷後乙個月內死亡**無效死亡。 因此,**個月後,不被視為致命事故; (二)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發生工傷事故之前或者之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並因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造成傷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等非主要責任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中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定義:

    當場死亡或受傷後乙個月內死亡**無效死亡。 因此,**個月後,不被視為致命事故;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在工傷事故發生之前或之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並因事故受傷,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由於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造成傷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等非主要責任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算。 “工時死亡屬於工傷,勞動者在工作時間或者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搶救無效後死亡的,或者勞動者在受傷救助後乙個月內死亡的,屬於工傷,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或者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時遭受人身傷害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工時死亡當然算是工傷 工傷條例中明確規定,工時死亡是工傷死亡,工商業自費。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按工傷死亡時間計算。 能否被認定為工傷死亡,主要取決於三個條件:

    1、是否在工作時間內; 2、西紅柿是否早早上崗,崗位的認定主要取決於勞動合同、證人證詞、準備工作證需要準備的崗位,以及是否持有工作證,執行情況因地而異,請諮詢當地勞動部門時辰的起點是開始救援的時間, 死亡時間以死亡證明書上所載的時間為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贍養親屬的刑期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工傷意外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認定的規定,重點在於是否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 具體說來: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受到暴力或其他事故的傷害,(四)患有職業病,(五)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下落不明。(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等非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傷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退伍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有工傷保險金的,有前款第(三)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金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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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工作了很長時間,對你的耳膜和一些大腦是非常不利的。

11個回答2024-03-25

如果是體力勞動需要16個小時的工作時間,確實會傷害到身體,公司為了加班提前完成任務,工作16個小時和第二天休息不能違法,除了體力勞動,其他工作都無所謂,對於公司的發展和任務的完成, 多工作幾個小時也沒關係,我也可以增加休息時間,所以公司要求16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因為加班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