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的主要內容,勞動法有哪些內容

發布 社會 2024-03-23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法,又稱勞動法,一般是指與勞動事項有關的法律規定。 這些法律規定規範了工會、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係,並保護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法因國家/地區而異,但大多數都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勞動用工法、勞動合同法、工時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程式、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制度、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社會保險和勞動保險制度、員工培訓制度、工會和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制度、勞動爭議解決程式、 《勞動法實施監督檢查制度》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先後頒布了《勞動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督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動法》等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 以及《勞動合同法》。狹義的《勞動法》僅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依照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社會強制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發明,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職工依法有權參加、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加民主管理或者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勞動合同的內容,即必須具備的條款,主要以《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為依據,該條確定勞動合同的法律形式為書面形式,必要條款有7個: 1)勞動合同的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 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3年期等;沒有固定期限,合同期沒有具體的時間約定,只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該期限的合同應持續到員工達到退休年限; 截止日期是完成旅掩護分配的工作,例如:

    勞務公司與外籍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本合同的期限屬於完成某項工作的期限型別。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達成一致。 (2)工作內容 在本基本條款中,雙方可以就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工人的職位等達成一致。

    在就工作達成一致時,可以就崗位的廣義概念達成一致,也可以簽訂短期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也可以約定崗位條款可以變更的條件等。 掌握這種簽訂僱傭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因過度僱傭協議和換崗條款談判不一致而引起的糾紛。 (3)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規定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規定、各種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制度,以及雇主為不同崗位的工人提供的勞動和工作的必要條件。

    4)勞動報酬 本基本條款可以規定工人的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以及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5)勞動紀律 本條款規定了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是將內部規章制度印成書,簡略為合同附件的形式。 以上就是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內容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10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

    第16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相關回答
10個回答2024-03-23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More

3個回答2024-03-23

勞動法與大陸法系的區別:民法系是私法系; 勞動法是社會法; 民法系是指規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個人關係的所有法律規範的總稱; 《勞動法》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More

11個回答2024-03-23

勞動法中就業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勞動爭議、促進就業、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職業培訓、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5個回答2024-03-23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 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More

7個回答2024-03-23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