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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企業害怕被投訴到勞動局,後果可能包括對公司誠信的不利影響; 通常有法律費用或不利的法律後果; 會影響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如果員工向勞動局或勞動監察局投訴企業負責人,將產生不利的法律後果或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罰款。 這取決於向勞工局投訴的內容; 違規輕微者,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您改正,違規過重且逾期支付的,人社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勞動者額外支付補償金;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涉嫌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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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或扣發工資的,包括辭職後工資被扣留、不發的情形,用人單位可持勞動關係證明(勞動合同、工作許可、工作證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到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核對列印)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表填寫。形成並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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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向勞動局申報拖欠工資的流程: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一般是勞動管理檢查大隊。
2、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情況下,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人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2、準備以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公司工商羨慕登記資訊; 3. 身份證影印件; 4、製作證據影印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作證、打卡記錄、同事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蒙元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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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局投訴流程:
1)從勞動部門官網的投訴門戶進行投訴;
2)直接致電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致電市民**進行投訴;
3)將相關材料帶到用人單位主體管轄範圍內的勞動部視窗進行投訴,並交給相關人員驗收,並出具驗收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工會、企業代表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係重大問題。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關係職工切身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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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局投訴流程步驟:準備證明材料、談判調解、投訴、舉報、仲裁; 材料:
個人身份證明檔案和證明僱傭關係的檔案。 需要準備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證據來證明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支付記錄。
2)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其他工人的考勤記錄或證詞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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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局投訴流程:
1)從勞動部門官方網站的投訴門戶進行投訴;
2)直接致電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致電市民**進行投訴;
3)將相關材料帶到用人單位管轄範圍內的勞動部門視窗進行投訴,並提交相關人員驗收,並出具驗收收據。
法律依據:有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工會、企業代表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係重大問題。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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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向勞動局申報拖欠工資的流程: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一般是勞動管理檢查大隊。
2、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發生仲裁或訴訟時,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和報酬外,還可能要求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2、準備以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公司工商登記資訊; 3. 身份證影印件; 4、製作證據影印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作證、打卡記錄、同事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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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局投訴流程:準備證明材料、談判調解、投訴和仲裁報告; 材料:
個人身份證明檔案和證明僱傭關係的檔案。 需要準備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證據來證明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支付記錄;
2、《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 其他工人的考勤記錄或證詞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橡膠肢體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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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解雇的勞動者必須拿到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一般稱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如果實在拿不到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通知書,那麼還必須教勞動者如何收集證據,比如記錄談話或向勞動局投訴。 因為根據舉證責任,員工需要對他或她被公司非法解雇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員工沒有證據,很難確定勞動關係是非法解除的,公司可能經常會說他曠工,自行離開公司。
2、需要逐案分析案件具體情況,不能要求用人單位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平衡與分配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一般情況下,在向勞動局提出投訴後15天內會有具體結果,但結果可能無法滿足員工個人的需求。 此外,當我們因勞動爭議而向勞動局提出投訴時,我們也應該向勞動局提供對我們有利的證據。 >>>More
不收取任何費用。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您工作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在區、縣勞動局)提出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