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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您的事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以下是預期結果: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被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在聘用新員工時,需要員工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以避免法律風險。 但是,根據具體情況,有些單位不需要它。
到達新單位時,需要辦理原單位社保關係的辭職和轉辦手續,才能在新單位繳納社保費。
沒有檔案記錄。
至於是否離開公司,由公司決定是否離開公司,主動權掌握在公司手中,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 根據本法,惡意辭職,即表示違反了本法的規定,給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的,將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雇主不同意辭職,而您需要辭職,請參閱以下內容:
協商解決此事,並承擔合理的賠償責任。
如您繼續任職並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您將在乙個月後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以本法第三十八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抗辯,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職工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
其他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關於是否會影響公共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的申請。 它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辭職後的社保,還是掛在上面的同一家公司。 原用人單位沒有用它為你辦理社保轉移手續,這意味著用人單位沒有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如仍有疑問,請繼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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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公司會有規定,你無故曠工多久就算辭職。 會不會有影響,就看你以後找什麼工作了,有些公司會做背景調查,如果是這樣,那麼對方就說你沒有辦理手續就離開了,可能會有一點影響。 另外,如果你是這樣的,人家不會給你辭職證,你也沒有辦法證明你沒有工作,找工作會很麻煩。
總之,根據你要找什麼樣的工作,乙個好的公司有嚴格的要求,就會產生影響,而乙個小公司不嚴格就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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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職了,只要他把你的社保轉出去,他就會離職。
這不會記錄在檔案中,可能是你無法獲得回程票,但很多公司現在不需要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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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況已經離開了工作。
它對將來的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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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有的工作計畫會被打亂,重新規劃任務需要時間。
正常情況下,在工作中,每個人都履行職責,完成任務,每個人做的事情都是有計畫的。 如果有人突然離開,他負責的任務就會出現真空。 特別是如果離職員工是好員工,他負責的任務可能更重要,影響會更大。
2.人手不足,團隊工作質量可能下降。
如上所述,員工辭職會產生一些任務真空,無法立即招聘新員工,此時需要其他團隊成員分擔辭職後剩下的任務。 如果團隊本身的工作量不大,可以這麼說,但是如果整個團隊的工作相對飽和,突然要承擔額外的工作,那麼很可能是團隊做得不好,消防工作做得不好,這會影響團隊的工作質量。
3、要盡快補充新員工,以取代原有崗位。
員工離職後,公司必須採取的行動是招聘員工。 所以,有一段時間,人事和部門會很忙,發布職位,進行大量的面試,直到招聘到合適的人。 同時,優秀員工的辭職將對團隊士氣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因此,公司的領導力建設需要採取一些措施來安撫剩餘員工,維護團隊的穩定性。 如果發生大規模辭職,結果將是難以想象的。
對公司關鍵人員或管理層的不當管理可能會對公司的核心員工產生重大影響,因為他們中的一些人做事總是不夠細緻。 出於穩定原因,老闆可能會接受員工的某些條件。 然而,雖然被接受,但內心也會有差距。
沒有人喜歡被威脅,尤其是老闆。 就算留下來,老闆也會承擔屈辱的重擔,一定要騎毛驢找馬。 一旦你準備好找到合適的人來取代你,你就一文不值了。
然後你就可以離開了。
您好,最好先讓對方出錢幫你修車,等4家店修好了再嘗試拆開損耗評估。 否則,維修完成後,資料將被移交,對方或保險公司將無法識別問題。 不要急於結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