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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讓我告訴你我的想法,不一定對。
其實辭職最重要的是讓自己受益,不要因為不用支付賠償金而被公司原諒。 昆西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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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的,不能提前退還社保,符合條件後需要享受社保待遇,不能直接退回提取。 如果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那麼個人繳費可以退還,在此之前,社保只能申請轉移和積累,不能退還。 醫療保險的個人支付部分可以在員工的個人賬戶中使用,個人賬戶的健康賬戶部分在辭職後仍然可以用於購買藥品。
1、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賬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停止支付費用,導致支付週期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未來影響不大;
二是個人全額支付,即在不中斷支付的情況下,將過去的部分與企業支付的部分一起支付,但個人承擔較重的負擔不划算;
第三,如果去其他地方找工作,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去新的就業地區。 無論哪種方式,您都可以找到新的雇主並繼續按照原始帳戶付款,並且您不需要補付款,但您無法獲得退款。
2、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的處理方式基本與養老保險相同,個人賬戶中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但目前不能轉移,國家已經出台了相關的轉移辦法,今年7月1日之後,地方**出台的實施細則就可以實施了。
3、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自動解除保險,但只要支付滿一年,失業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費用,都構成個人賬戶的總金額,就像銀行的零碎存款所有權屬於個人一樣,辭職後,就停止存錢了,但賬戶裡的錢還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 可以隨時撤回,以後可以續期,永遠不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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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了你的這個問題,正在解決這個問題,請稍候。
問題。 我以前在杭州,但現在我不留在杭州了。 社會保障也已經停止了很多年。
一般來說,社會保障金是不能退還的。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提取。
也就是說,法律不允許投降。 但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當有特殊情況時,可以退保,具體情況如下: 1.重複支付 由於目前的社保尚未在全國範圍內聯網,因此員工可以在兩個不同的省份同時繳納社保。
只不過,重複時間段繳納的社保不計入年累計,員工反覆繳納的那部分社保很可能白交。此時,相關部門在領取養老保險關係時,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將個人支付的不能轉入併入的本金和利息返還給該人。 簡單來說,如果你不小心同時在兩個城市繳納社保,你可以退還在乙個城市繳納的金額。
2、退休時15年未繳納足夠社保的,繳納社保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養老金。 但是,有些人因為遲到,可以拿回他們的社保金,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他們已經15年沒有繳納了,他們不願意一次性補齊差額。 換句話說,你已經15年沒有繳納社保了,雖然國家不會按月給你發養老金,但不會“吃掉”你已經支付的錢。
3、如果被保險人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死亡,那麼死者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提取社保賬戶中的錢,屬於家庭,這是國家規定。 其實社保就是為了讓我們活得更好,你活一天給一天的錢,只要這個人還在,一次就診就報一次,這也是它和商保的區別之一。 4、移民和定居者如果被保險人在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之前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全部儲蓄,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被保險人退休後移居國外的,基本養老金可由其指定人員領取,也可存入辦理機構; 此外,可以一次性索賠,一次性支付儲存在其個人賬戶中的全部金額的餘額。
其實社保是退休後的一種保障,或者說非常重要,如果離開,可以辦理社保延續手續,那麼到新的地方可以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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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您無法獲得退款,則辭職雇主支付的部分社會保險費無法退還。 勞動者從原用人單位辭職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辦理社會保險轉辦手續,由新用人單位幫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未受聘於新用人單位的,可作為彈性用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原因外,不得延期繳納、減少繳納。 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將按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告知勞動者。
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兼職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可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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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社會保障通常不予退還。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返回,具體如下:
1)外籍:離職後可申請退還部分個人繳費,但單位支付的部分不予退還。
2)保險不能中途退保,不足以死亡、定居國外或支付費用不足15年時才能退還;但是,它只能退還給個人,並且單位的一部分不能退還。
3)如果全額承擔社保費用,那麼只能退還三分之一的錢,剩下的三分之二屬於單位,不能退還。當然,具體的政策建議應諮詢當地社保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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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時少於 15 年的社會保障繳款。
正如我之前所說,社保體系會越來越完善,按照目前的政策趨勢,補繳社保金會越來越困難,如果被保險人到了退休年齡,社保還沒繳納足夠的年限,那麼就只能延期退休,繼續繳納。
如果被保險人不願意延遲退休,也可以考慮退款,申請一次性提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不再繼續參加保險。
2.重複的保險繳款。
現行社保體系尚未實現全國聯網,不排除會出現重複保險;
最常見的是,很多在外地打工的朋友,都給員工繳納了社保,同時又給家鄉的城鄉居民買了社保;
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無論是領取養老金還是報銷醫療費用,都不可能享受雙重保障,重複期間繳納的社保不計入累計年限,養老保險關係本著“先轉再清”的原則, 個人供款的本金和利息,如不能轉讓和合併,將退還給我。
所以,在很多地方繳納社保的朋友,要及時止損,盡快去退稅,把多付的社保錢拿回來。
3.被保險人死亡。
根據國家政策,無論是繳費人還是退休人員,其直系親屬去世後,不僅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還可以到社保局辦理退票,一次性提取已故被保險人的養老金和醫療個人賬戶中的錢。
4.被保險人的國籍變更。
如果被保險人加入了另乙個國家的國籍,將被視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到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退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將一次性退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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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社保,辭職後拿不回來,可以申請幻影家庭是新單位,可以繼續繳納這個社保,也可以單獨繳納社保,可以交社保,直到社保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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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近退休年齡,建議不要退費,可以在社保局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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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可以退還社保,但必須等到60歲以後,而且只能退還個人賬戶裡的錢,整體賬戶裡的錢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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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可以退還社保嗎? 辭職後也可以退還社保。 國家有這個規定。 你可以拿回你的社會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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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還,但只能退還養老金賬戶裡個人賬戶的那部分,為了養老,建議你不要退,有條件的時候繼續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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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通常不予退還。 但是,也有例外,在以下情況下可以退還社保費:
1)非本地:離職後可申請退還部分個人付款,但單位支付的部分不能退還。
2)保險不能中途退保,不足以死亡、定居國外或支付費用不足15年時才能退還;但是,只能退還給個人,單位支付的部分不能退還。
3)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的,只能退還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視為單位繳費空,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三鉛梅,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協調**和個人賬戶。
有必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池**和個人賬戶。 基本醫療保險**由集合**和個人賬戶組成。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當記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制定整體方案,另一部分轉入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的比例一般在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整體規劃區域根據個人賬戶的繳費範圍和職工年齡確定。
協調**和個人賬戶應劃定各自的支付範圍,分開計算,不要相互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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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規定,單位必須在辭職後15日內辦理轉出社保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查閱、解除或者終止檔案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應當在十五日內辦理移送檔案和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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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辭去社保費後三個月內最好不要超過鏈車。 如果使用者停止支付不超過三個月,他或她可以繼續後悔續費後的累計支付時間,如果使用者停止支付超過三個月,將重新計算醫療保險部分的支付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時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權利。 疾病、工傷、失業、分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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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最好不要停止繳納社保超過三個月。 如果使用者停止支付不超過三個月,續保後可以繼續計算支付時間,如果使用者停止支付超過三個月,則重新計算醫療保險部分的支付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孝道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時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權利。 疾病、工傷、失業、分娩等。
申請勞動仲裁,不是申請期限的問題,而是及時性的問題。 如果你在辭職前已經和公司協商過了,但申請勞動仲裁失敗,公司也沒有補貨,那麼你可以繼續投訴,但問題是你的朋友在辭職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還沒有申請仲裁, 現在已經過去了2年,沒有訴訟時效。 >>>More
1. 當前付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款:管理費——養老保險費(注:部分由單位承擔) 其他應收賬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方:銀行存款。 >>>More
目前,我們主要接觸兩種社會保障:職工社會保障和居民社會保障。 員工社保主要針對上班的員工,公司承擔約70的社保費用。 居民的社保主要針對農民和低收入人群,而且是低的,全部由自己承擔。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無力繳納社會保險,只要勞動關係成立,用人單位就需要向勞動者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