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問題10,國家賠償的基本問題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3-06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國家賠償的主體包括索賠人和有義務支付賠償的機關。 其中,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賠償請求人,在行使職權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機關是負有賠償義務的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六條。

    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如果受傷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受撫養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終止的,其權利的繼承人有權要求賠償。

    第20條. 賠償請求人的認定,應當符合本法第六條的規定。

    第21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是負有賠償義務的機關。

    公民被拘留並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國家賠償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負有賠償義務的機關。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訴、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負有賠償義務的機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侵害人有權獲得賠償:

    (一)違法處罰款、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沒收財產等行政處罰的;差或。

    (二)非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非法徵用、徵用財物的;

    4)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違法行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一)確認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國家賠償申請人資格; (二)有具體的確認請求以及造成損害的事實和原因的;

    (三)申請確認人應當自司法行為發生或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司法行為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確認申請;(四)屬於受理確認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的。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確認,當事人可以依據判決、裁定、決定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一)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逮捕決定已被依法撤銷的;(二)判決宣告無罪,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三)對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四)、(五)項規定的行為的責任人已依法追究的;(四)實施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行為,並依法作出撤銷決定的;

    (五)依法撤銷非法司法拘留、罰款、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決定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得到糾正的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法院確認國家賠償的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

    (一)確認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國家賠償申請人資格;

    (二)有具體的確認請求以及造成損害的事實和原因的;

    (三)申請確認人應當自司法行為發生或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司法行為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確認申請;

    (四)屬於受理確認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五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確認,當事人可以依據判決、裁定、決定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一)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逮捕決定已被依法撤銷的;

    (二)判決宣告無罪,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三)對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四)、(五)項規定的行為的責任人已依法追究的;

    (四)實施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行為,並依法作出撤銷決定的;

    (五)依法撤銷非法司法拘留、罰款、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決定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得到糾正的情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國家補償與國家補償的區別在於:1、兩者發生的依據不同; 國家賠償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以違法為前提,國家賠償是由國家的合法行為造成的,而不是以違法為前提的。2、兩者性質不同; 賠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特定受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損失的賠償,目的是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殊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尋求救濟,以體現他們與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的利益平衡; 並不意味著對國家的任何批評。

    這可以說是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 3、時間要求不同; 國家對液體負有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損害的實際發生,即損害先得到賠償。 另一方面,國家賠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或之後進行。

    4、兩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 國家的責任是以貨幣補償為原則,輔以歸還、返還財產等,國家的責任主要是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5、員工職責不同; 國家賠償制度中有乙個追償制度。 在國家對受害人造成損害賠償後,有必要向故意或因重大過失而實施犯罪的國家機關雇員追償,但國家賠償制度中沒有追償制度。

    國家賠償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合法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的損失,由國家賠償的制度。 國家賠償責任先於國家賠償責任而存在。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本法規定的職權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要求國家賠償。 負有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的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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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去傷殘鑑定,傷殘程度越高,賠償越多,還有,精神傷害,交通費(你不能下床),失去工作費(你的工資照常支付),醫療費(他負責所有)手術費(他負責所有)這些前提是你沒有闖紅燈, 等等違反交通規則,如果闖紅燈造成事故,司機會按照70%的賠償,不是全部,希望能幫到你,祝你超速**。

8個回答2024-03-06

根據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適用勞動者與工廠的勞動關係,適用工傷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