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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直接規定孩子必須多大才能離婚,但對女方有特殊保護,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這裡的“真正必要性”包括兩種情況:1夫妻之間的矛盾非常尖銳。 不接受可能造成傷害、他殺或自殺的嚴重後果。 2.該婦女懷孕和分娩是與另乙個人發生非法性關係的結果。
因此,如果男方要求離婚,孩子應年滿一歲; 如果女方要求離婚,則此限制不適用。
以上僅適用於訴訟離婚,但雙方可以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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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可以離開,如果你協商,你可以隨時離開。 但如果用法律手段解決,恐怕就和樓上說的一樣:一年後,女人求婚了。
但為什麼要離婚呢? 唉,最無辜的是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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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想離開?
將我們團結在一起的是命運。 孩子們擁有它。 這是愛的結晶。
如果你離開,將對孩子的未來產生很大的影響。 沒有父母任何一方的愛,孩子就無法成長。
什麼問題解決不了? 兩人靜靜地坐了下來,聊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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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離開,這會對孩子的未來造成多大的傷害。
唉,可憐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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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和人,不管孩子,作為你的朋友,我都以死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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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但是,僅限於女方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 關於丈夫行使離婚請求權的時間的限制性規定。 它旨在保護婦女、胎兒和幼兒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後,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撫養費。 仿製襪子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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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男方在懷孕期間、生育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婚姻法》明確規定,婦女不得在孩子出生後一年內提出離婚(孩子不到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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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准起訴離婚,即使法院受理,也會駁回。 對提出離婚的婦女沒有限制。
一般來說,一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離婚,但最終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根據《婚姻法》第34條,男子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金鑰匙法(微信***)為您解答:《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男方在懷孕期間、產後1年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甲方的離婚請求的, 此限制不適用。 >>>More
離婚後可以見到孩子,這在法律上被稱為探視權。 探視權又稱見面、交流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短期探視、接觸、見面、交往、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 《婚姻法》第38條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