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監護和贍養,老年人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發布 社會 2024-03-2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談判失敗,他們將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其他孩子履行其撫養義務。 同時,它主張多分母親的遺產。

    請參閱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21條.

    父母有義務撫養和教育子女;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禁止嬰兒溺水、遺棄嬰兒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應當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四條 除繼承人外,無勞動能力、無生計、依賴被繼承人贍養或者對死者贍養不多於繼承人的,可以適當分配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諒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七條 下列人員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a) 配偶;b) 父母;

    3)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經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

    對監護人服務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為近親屬。 對指定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的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可以去居委會調解,也可以直接起訴,畢竟涉及到你父母的財產,如果你一直贍養父母,居委會或者法院很可能會做出對你有利的調解或判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可以保密,請盡量保密。 如果你真的做不到,你必須上法庭。 退後一步,開啟天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的建議是:

    1、可以盡可能私密,畢竟中國人不喜歡醜。

    2.如果私下不行,那就去法院起訴。 如果這所房子是寫在你母親的名字上,那麼在你母親去世後,這所房子就算是遺產了,正常情況下,你的兄弟姐妹都有份。 但是,由於你的兄弟沒有履行他的贍養義務,他無權參與遺產的分配。

    他在房子裡沒有份。

    如果是你爸爸的房子,那麼法院會尊重你爸爸的意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監護權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監護人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命,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以及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的權利,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有權起訴被監護人。 監護人依法行使保護子女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干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與其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個人或者組織中協商確定監護人。 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監護人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未事先確定老年人監護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監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教育和保護; 對被宣布無行為能力的人進行監護是為了確保個人和社會的安全,並促進其健康的恢復。

    1.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保護人身、財產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由於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被監護人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和損害。 監護人有權利和責任保護這一點;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使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開展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4、對被監護人進行教育、照料,監護人應當履行對被監護未成年人的教育、照料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安定的生活;

    5、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2. 監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 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權利。

    3.監護人的有關規定和職責及規定。

    監護權的有關規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與其近親屬或者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其監護人。

    被監護人的職責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34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突發事件等突發事件,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區分監護權和監護權的區別,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對孩子有監督和保護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有孩子的監護權,擁有孩子的監護權就一定有孩子的監護權。

    監護權與贍養費的區別離婚後,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為父母對子女的親權和監護權不受父母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 然而,現實情況往往是,父母離婚後,他們爭取的是孩子的撫養權,而不是監護權,因為監護權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孩子實施犯罪行為或虐待,或者明顯對孩子不利, 人民法院認為可以撤銷,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擁有法定監護權。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是一項自然權利,是父母權力的一部分,沒有法律邏輯,它被撫養給誰。

    這意味著失去監護權的父母仍然擁有孩子的合法監護權。 如果實際撫養子女的父母委託其父母代為撫養和取得子女的監護權是合法的,但是,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沒有監護權的一方認為監護權條件不利於子女的教育和人格發展, 然後他或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改變監護權。同時,監護權糾紛不影響父母權利、監護權、探視權等的存在和實施。

    《民事訴訟法》中沒有關於變更監護權訴訟管轄的規定,原告訴被告原則在一般實踐中直接適用,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中突然出現了這樣的規定:

    10.對監護權的指定不服或者監護關係的變更,由冰雹罩病房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總之,子女的撫養權和監護權對父母任何一方都很重要,只關注子女的撫養權或監護權是有偏頗的,但子女的監護權不僅可以提供給親生父母,也可以提供給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門、基層組織等,可以由法院指定,獲得孩子的監護權, 兒童監護權可以由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親屬進行,只有兒童是親生父母獨有的。等一會。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者默默行動能力有限的人的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其他患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該有監護人。

    中國民法典規定,有以下三種情形: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孫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遺產的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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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3-20

如果父母還活著,沒有精神疾病,有照顧孩子的能力,監護權屬於父母,其他人無權干預,外祖父母的做法是非法的。

4個回答2024-03-20

法律分析:對缺乏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風起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指定為近親屬。 如果老年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一般是其監護人。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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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把它拿出來做,那就全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