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合同合法嗎? 35

發布 社會 2024-03-19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本合同不違法,但可能部分無效...... 宜增加乙個關於休息的規定,然後明確所謂“全部工作”的範圍,明確你們之間到底是僱傭關係還是合同關係(其實可以看出是僱傭關係,但最好說清楚),還不如規定甲方的違約責任。

    我不清楚你在這份合同上的具體工作的價值,也無法評論它是否顯示出公平性。 我只能評論合同的形式,你可以參考法定合同必須有的條款。

    附:第十七條【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他提供的原材料應該清楚,如果是尺鋼,有良率考核就要吃虧了。 此外,加工產品的單價最好分為幾個規格來確定。 在質量方面,你是聽他的工作安排,還是嚴格按照圖紙加工。

    誰對質量事故負責。 安全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現在國家有規定:誰實際雇用工人就負責,還有屬地管理的原則。

    因為你是私人,實際上他和你處於僱傭關係中。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首先,要界定是合同關係還是勞務派遣合同關係。

    在合同關係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對承包人的管理過多,過於嚴格。

    在勞務派遣合同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安全的責任和事故的責任顯然太輕了。

    根據合同,應該是合同,一般如果不是服務合同,那麼一般不會對承包商的經營和雇用人員進行過多的干預。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的過度干預規定不是不合理或難以實現的,或者實現成本過高,則被普遍接受,因為合同簽訂前,締約方畢竟是弱者。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看完樓下主合同,大概推薦如下。

    甲方:提供車輛的一方,如汽車租賃公司或車主。

    乙方:租車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裝備精良、技術條件良好、執行安全可靠、檔案齊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一定的標準,包括車輛配置、技術狀況、安全效能、檔案完整性等。

    2、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月人民幣的租車費、人民幣元的租車押金、當月的租車費: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車費和押金, 並按月支付租賃費。

    3、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使用時間,包括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

    4、合同期內,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使用,可以轉租、出借、抵押等:在合同期內,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轉租、出借或抵押車輛。

    1)按時將合同約定的車輛交付給乙方:甲方需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車輛交付給乙方。

    2)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在車輛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投保事故或車輛損壞,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

    3)按合同約定退還乙方車輛押金:合同期滿時,甲方需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車輛押金退還給乙方。

    4)根據合同有效期,如車輛損壞、逾期、遺失或被盜等,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租金和押金;

    1、如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損壞、逾期、遺失或被盜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的,甲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並及時退還乙方的租金和押金。 如車輛損壞,甲方應修理或更換車輛,並承擔相應費用。 如果損壞超出合同約定的正常磨損範圍,甲方需要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如果維修時間較長,您應該提供更換車輛,以便您可以繼續使用車輛。

    2、如因逾期或遺失原因導致車輛無法交付乙方,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照合同約定退還租金和押金。 因盜竊導致車輛無法交付乙方的,甲方應當報案並提供報案證明。 在這種情況下,甲方需要及時退還租金和押金,並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索賠。

    總之,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問題,確保乙方權益得到保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不合法的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存在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惡意串通合同的;

    3、合同的形式、內容、格式合法,但合同目的違法;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合同無效或者撤銷後,侵權人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過錯方拒不支付賠償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訂立的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一般是無效條款,視情況而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這個協議有一點標準條款,就是所謂的霸主條款。 但這只是為了更好地管理員工。

    問題。 提前 30 天離職,你必須提前 2 個月告訴他們,這不是很常見嗎?

    這是他們自己的規定,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提前乙個月。 他們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法律不等於法律,所以不要管他們。

    問題。 而且他們說1年後不會扣除培訓費。

    他們訓練了什麼? 一般來說,沒有培訓,只是他們想扣留的額外東西。

    問題。 可是,有的人乙個月就離職了,然後從那個人身上扣了1000,也就沒有什麼可陪的了。

    您必須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問題。 現在不知道這個月15號能不能拿到工資,1月份工資少了,加班費8塊錢。

    如果有問題,應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

    怕什麼? 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將獲得雙倍的報酬。

    問題。 謝謝。

    不客氣,祝你一切順利。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工資數額,這違反了法律,剩下的就沒什麼了,就是約定太籠統了,那些規定基本上和沒有約定是一樣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想離開就容易,不管你同意與否,都可以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離開。 成為常客後,如果您提前 30 天辭職,無論您是否同意,您都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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