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判定公司是否能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3-2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無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但是,企業職工非因工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一定時期的醫療救治。 就醫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確定,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同時,員工在就醫過程中可以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雇主沒有支付保險費,雇主可能會被要求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間,是指企業職工不得因病或者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休息的期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以上24個月的治療期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59、在生病或非工傷**期間,企業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病費減免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8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是工傷沒有得到承認,而是在傷殘等級鑑定結論出來之前,再談賠償還為時過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不賠償工傷,可以先與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如果不願意調解,調解失敗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確定陪審團不是工傷,公司無需賠償。 用人單位或工傷雇員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承認工傷的決定的,不屬於工傷,用人單位無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雇主不需要賠償。如果發生工傷,工人需要自己主動承擔實際傷害。

    **勞動者完成後,應到勞動部門指定的工傷鑑定機構進行工傷鑑定,以保障其合法權益並要求賠償。

    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上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屬於本人主要責任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性挖蘆葦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在工作能力評估後喪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未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對事故的發生有過錯的,需要按照過錯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沒有過錯,一般沒有賠償義務; 但是,如果涉及非工作死亡,用人單位也應當承擔無過錯非工作死亡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參照所在省、市當地法規。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為依據作出工傷認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當事人可以要求提前支付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工傷負有直接責任,但這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者不能賠償,勞動者就沒有辦法要求賠償。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根據《社會保險預繳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書面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預繳工傷保險金,並附上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

    即當勞動者遭遇工傷,遇到“無人監督”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提前支付。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後該怎麼辦。

    建議按照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待考核級別後方可敲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市下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為: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停工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工傷權益保護程式很多,如果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工傷。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是指在職人員在生產區域內和工作時間內從事與生產有關的活動時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從廣義上講,工傷事故也包括職業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基本精神,我國工傷事故賠償所稱工傷事故是廣義的。 工人如因工意外,可視情況享有一次性傷殘津貼及傷殘津貼。

    2、無法確定工傷的,無需賠償。

    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工傷不能認定,說明不屬於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遭受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索賠注意事項。

    1、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熟練提交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並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2、訴訟時效: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或者被診斷出職業病後,申請認定工傷的期限為一年,用人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

    3、工傷認定期限為兩個月。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認定工傷犯罪嫌疑人的決定。 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工傷未向公司報告,員工可以自行申報工傷,否則可能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病,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延長年終申請期限。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3-25

賠償金額只有在先進行工傷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程度後才能確定。

3個回答2024-03-25

大約六十天。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應當在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More

5個回答2024-03-25

1.用鋼筆或簽名筆填寫,字型工整清晰。

2、申請人由用人單位或者工會組織的,應當加蓋公章。 >>>More

7個回答2024-03-25

獲得工傷認定申請只是工傷認定的第一步。 死者在企業和工傷保險機構取得工傷死亡證明並進入工傷死亡賠償程式後,方可火化。 >>>More

4個回答2024-03-25

員工已申請工傷認定,且事故屬於工傷認定,因此員工工傷可享受工傷待遇,無需重新申請工傷認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