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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採用以屬地管轄為基礎的管轄原則,即犯罪地是主要的,犯罪地的確認是行為地和結果地,如果其中一項行為和結果發生在大陸,那麼大陸有權管轄, 這與《香港基本法》並不衝突。張自強是在大陸被捕的,因此被中國審判並適用中國刑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的一切犯罪。 本法也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飛機上實施的任何犯罪。 犯罪行為或者犯罪結果之一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犯罪。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實施本法規定犯罪的,適用本法,但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罰為三年以下的,不得起訴。 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實施本法規定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事人員。
第八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實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罪,本法規定的最低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犯罪發生地法律不予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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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青鶴丹逃不掉》的原型就是張子強。 張自強,綽號“大富豪”,是廣西玉林人。 他從犯罪中獲得的金額被記錄在金氏世界紀錄中。
電視劇集《翅膀逃不掉》、電影《大富豪》、《驚天奇俠》和《追龍2:追大富豪》都是以他的犯罪團夥為原型的。
性格評價:這個一輩子違法犯罪的土匪頭子,應該感謝法治。 在監獄之外,律師和香港學者希望香港特區法院援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將他引渡回香港受審。
大陸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死刑可以立即執行,但沒有給他引渡的機會。 這被指控犯有非法交易**貨物、搶劫、綁架、走私和彈藥罪。 張自強被媒體稱為“世紀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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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彥芳的晚年生活回到了正常人的通道,她嚴格聽從已故丈夫的指示,讓孩子們接受良好的教育,並好好照顧婆婆,直到老人去世。 後來,羅艷芳定居美國,從此再也沒有她的訊息。
他們似乎都擺脫了章子強留下的陰影,化身為普通人,從眾人身上消失。
香港犯罪集團頭目張自強
張子強(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5日),男,昵稱"大富豪",廣西玉林人。 4歲時隨父母赴港定居香港,是香港乙個犯罪集團的頭目。
他還計畫綁架澳門著名富豪何鴻燊(但被**發現並失敗),其犯罪所得金額被記錄在金氏世界紀錄中。 1998年11月12日,張自強一審被判處死刑。 12月6日,張自強等五人在廣州被依法處決,年僅43歲。
電視劇集《逃不掉》、電影《大富豪》、《驚天奇俠傳》和《追龍2:追富》都是以他的犯罪團夥為原型的。
性格評價:
陳帥佛:這個土匪頭子,一輩子都在作惡,應該感謝法治。 在監獄外,律師和香港學者希望香港特區法院將他引渡回香港受審,理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而大陸, 有死刑,可以立即執行,沒有給他引渡的機會。
這個曾經的廣西農村孩子,因非法買賣**貨物、搶劫、綁架、走私、彈藥等罪名被判處死刑,終於證明了“出來混,遲早要還錢”。 張子強被譽為“世紀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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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強是香港乙個犯罪集團的頭目,被譽為“世紀盜賊之王”,犯罪所得金額已載入金氏世界紀錄。 他曾計畫綁架富商李嘉誠的兒子李澤舉,並索取數億港元贖金,但李澤舉沒有報警。 他還策劃綁架新鴻基地產的郭氏兄弟,並試圖用炸藥暗殺陳安生。
張子強策劃了幾起觸目驚心的綁架案,並成功獲得數億贖金,讓香港上層階級的每個人都處於危險之中。 大亨們加強了安全措施,使私人保鏢和防彈車在香港一度受到追捧。 張自強指揮的犯罪集團擁有億多資產,不惜購買武器、聘用人才,用重**、炸藥作案。
他還涉嫌參與兩起在香港引起轟動的金店搶劫案的幕後策劃。
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自強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自強等五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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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自強(1955-1998),綽號“大富豪”,出生於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 4歲時,他隨父母從廣東雲南縣定居香港,是香港乙個犯罪集團的頭目。 外界普遍認為,他曾計畫綁架富商李嘉誠之子李澤舉,並獲得數億港元贖金,犯罪所得金額被記錄在金氏世界紀錄中,但李志強並未報警。
另據報,他曾密謀綁架新鴻基地產郭氏兄弟,並試圖用炸藥暗殺陳安生。 章子強團夥“四金剛”中的三個主要人物——— 胡吉舒、張志峰和陳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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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強盜! 綁架了李嘉誠,後來在廣州被判處死刑! 廣州人說張子強,一般指對方的罪名都跟搶劫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