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薪酬的本質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4-02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績效工資制的前身是計件工資,但它不是簡單意義上的與產品數量掛鉤的工資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學的工資標準和管理程式基礎上的工資制度。

    績效薪酬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員工的薪酬收入與個人績效掛鉤。 績效是乙個綜合性的概念,它比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更廣泛,它不僅包括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還包括員工對企業的其他貢獻。 企業支付給員工的績效工資雖然也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幾個主要內容,但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有機結合的。

    根據1991年《財富》雜誌對美國500家公司的排名,35%的公司實施了基於績效的工資制度,而10年前只有7%。

    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或與工資考核掛鉤的考核,是根據員工被錄用的崗位,根據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缺點來確定崗位級別,工資總額由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勞動價格決定, 勞動報酬是根據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支付的,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緊密結合的工資制度。績效工資由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和獎勵工資四部分組成。

    績效薪酬制度有其優點,但也有其缺點。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基於績效的工資:一種將薪酬收入與績效掛鉤的制度。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屬於工資範疇,績效分為廣義績效工資和狹義績效工資,廣義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激勵性工資或與考核掛鉤的薪酬; 績效薪酬是建立在對員工績效的有效考核基礎上,實現了工資與考核結果掛鉤的工資體系"按表現賺錢"。崗位工資突出了“變化”一詞,它由兩個變數決定:企業支付能力和市場勞動力; 在操作上,強調輕鬆-輕鬆的工資,以及崗位的工資變化。

    績效工資突出了“掛”字,它是由企業的超額利潤佣金形成的,按照員工的多餘勞動進行分配,與企業的效率和員工的績效掛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工人工作要求和報酬;

    3)支付加班費和績效獎金,並提供與工作相關的福利;

    (四)對被派遣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培訓;

    5)連續就業的情況下,應執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人單位不得將派遣勞動者重新派往其他用人單位。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和事業單位的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績效工資由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和激勵工資四部分組成。

    根據《工資總額構成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因此,基於績效的工資是一種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工人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獨立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績效工資算工資,績效工資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工資。 績效工資由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作鏈和激勵工資四部分組成,勞動報酬根據員工的勞動成果支付。

    工資制度與工資制度緊密結合。 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 因此,基於績效的薪酬屬於薪酬範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以下六部分組成:

    1. 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 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基於績效的工資和基本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不屬於同一型別的工資單專案。 基本工資是固定的基本工資,通常由雇員和雇主在僱傭合同中協商,不會根據雇員的表現而改變。 績效薪酬是根據員工的績效來評估和計算的,通常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企業的績效掛鉤。

    因此,績效工資不是基本工資的一部分。

    此外,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及其他工資專案的組合構成了員工的總薪酬。 例如,津貼和補貼模具褲等,這些額外的福利也會對員工的總工資產生影響。

    簡而言之,基於績效的薪酬不是基本工資的一部分。 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列明雇員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及其他福利和獎勵赤字的具體計算方法,以免引起雇員的誤解或糾紛。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基於績效的薪酬屬於工資。 績效工資是基於對員工績效的有效考核,實現工資和考核結果的工資體系,由四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激勵工資。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員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以下部分組成:小時工資; 塊; 津貼和補貼; 其他。

    [法律依據]。

    《工資總額構成規定》第四條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一)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四)津貼和孝道補貼; (五)加班加點、無冰雹工資加班的;(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績效工資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工資。 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激勵性工資或與考核掛鉤的工資,是根據員工被錄用的崗位,根據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的優劣確定崗位級別,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勞動價格確定工資總額, 並根據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支付勞動報酬,這是一種將勞動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緊密結合的工資制度。

    1.《勞動法》規定的工資。

    1. 總工資論點由六個部分組成:

    1. 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 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工資總額中不包含的專案:

    (一)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以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的支付,以及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與勞動保險和員工福利相關的費用;

    (三)與退休人員、退休人員、退休人員的待遇有關的費用;

    4)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

    (五)稿件費、講課費等特殊工作報酬;

    6)出差伙食補、伙食補助、中轉差旅費、安頓補助金;

    7)租賃經營單位承租人的風險補償收入;

    8)向購買公司**和債券的員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票股息)和利息;

    (九)勞動合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貼、生活津貼;

    (十)除臨時工工資外,還支付給勞務提供者的手續費或者管理費;

    11)按加工訂單方式支付給家政工人的加工費和支付給承包商的合同費;第一次拆除。

    (十二)對在企業工作的學生給予補助;

    13)計畫生育補貼1個孩子。

    2、績效工資如何計算,績效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目前,還沒有一種有效且共識的績效考核方法,這也是績效薪酬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首先,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辦法不能變成簡單的“算工作分”形式,而要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在規範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制度的同時,逐步形成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確定機制,完善分配激勵機制, 健全分配巨集觀調控機制。

    其次,績效管理要更加注重員工內心的積極性,使他們對單位有發自內心的熱愛,有發自內心的主人翁意識,精力充沛,責任感高。

    三是績效工資改革要規範事業單位自身資金使用,讓事業單位多注重“提高公益服務水平”。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基於績效的薪酬屬於工資。 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激勵性工資或與考核掛鉤的工資,是以聘用員工的崗位為基礎,根據崗位的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位級別,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勞動價格確定工資總額, 並根據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工資總額構成規定》第4條。

    工資總額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

    1)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iv) 津貼和補貼;

    5)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喬紅工資和孝順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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