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明知漏水,卻不通知樓上,造成的損失誰負責?

發布 社會 2024-04-21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無論如何,只有樓下才能知道的是屋頂上的漏水。 責任必須在樓上負責。 但如果認為樓下明知樓上漏水而不通知,就是故意加重損失。

    如果樓上樓下的鄰居都是基於這種看法,就很難成功調整。 恐怕在這種情況下,具體的損失,雙方都應該提供證據,法院需要調解。

    法律分析

    如發現漏水是由於房屋質量不達標所致,在保修期內,受損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修復,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果不是樓下人為漏水,則由樓上負責,樓上負責修復水不再漏到樓下,並賠償樓下相應的損失。 雙方當事人經協調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將評估損害程度並作出判決,對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障礙物,賠償損失。

    如果相鄰方不遵守法院的判決,受害方可以從樓下要求施工隊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可以由法院向樓上業主索賠。 首先,要找出漏水的原因。 如發現漏水是鄰居造成的,可要求對方恢復原狀,無法恢復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可以拍照登記損失,並找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損失鑑定,然後提起民事訴訟,具體爭議可以在訴訟中解決。

    如樓上業主因裝修或鋪設水管而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業主應查明漏水原因並及時修復,並應對樓下住戶因不當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生活便利、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對其侵害合法權益承擔民事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樓上漏水,樓下造成的損壞必須由樓上負責。 如果經過司法程式,也會被判賠償樓上樓下的損失,因為樓上的漏水不是樓下造成的。 你說樓下知道漏水卻沒有通知樓上,這個取證難,光說沒有法律效力,有證據的話,相信法官會按照司法程式的自由裁量權處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樓上漏水造成的損失,自然要承擔責任並賠償。 為什麼說樓下知道漏水,卻不通知樓上? 大家都很忙,沒時間去關注家裡的漏水問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好。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被侵權方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則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如果損害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肇事者不承擔責任。

    樓下明知漏水,沒有通知樓上,立即止損,造成損失擴大,有過錯,樓上的責任要減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樓下居民漏水,必須通知鄰居,以便及時修復漏水,挽救財產損失。 如果我在知道漏水時沒有告訴樓上的居民,我認為這種行為是故意的,不應該彌補他家的損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樓下故意不告訴樓上剛剛造成的損壞,而是等了很久才告訴,那麼樓下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雙方都有責任。 因為樓下這個知道漏水的事情一定要通知樓上,這樣樓上的人也能知道自己家漏水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可以要求賠償,樓上業主應賠償原因,物業應賠償設施年久失修。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電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管道、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修理、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辦法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建築物業主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由施工單位執行保修,由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總結。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樓上漏水造成的損壞由樓上負責。 如果樓下因樓上漏水而被淹,樓上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查明漏水原因後,進行責任分工,事故原因不能直接確定責任主體。

    樓上漏水造成的樓下損失由誰負責。

    你好,親愛的。 我很高興為您解答【花判】樓上因樓上漏水而丟失樓下差事,<>負責。 樓下因樓上漏水而被淹,樓上應賠償假設造成的損失。

    查明漏水原因後,進行責任分工,事故原因不能直接確定責任主體。

    人為原因導致的加劇,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或者過錯的,構成侵權,應當承擔掩埋的侵權責任。 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將承擔全部責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出租屋漏水到樓下,彎道由誰負責,視具體情況而定。 出租房屋漏水給樓下承租人造成損害的,是由於租金質量原因造成的,出租人應當承擔對樓下承租人賠償等侵權責任; 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承租人應當承擔賠償等侵權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制止侵權、排除障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將相鄰不動產用於使用水、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目的的,應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樓上樓下漏水造成的損失具體責任由誰負責,情況必須弄清楚後再做出判斷。 房屋漏水與房屋結構、防水處理、排水系統等有關,可以先找專業人員檢查漏水情況,判斷漏水原因,確定漏水責任人。

    一旦確定了責任人,就該向物業、開發商或鄰居索賠了。 查明情況後,若樓上漏水原因確實是樓上鄰居造成的,受損業主可根據所了解情況向樓上或鄰居說明情況,並提出維修要求,並賠償維修期間對他造成的損害。 房屋漏水是由於房屋質量造成的,如房屋防水質保期或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造成的漏水,開發商應承擔相關責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因漏水而受損的一方應首先要求房屋質檢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漏水補齊方式作出鑑定報告; 查明後,如屬相鄰方原因,可根據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進行修復,並可要求相鄰方賠償在修復期間造成的損壞。 如果相鄰方不合作,受害方可以將爭議訴諸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 不動產所有人以使用水、排水、通道、鋪設管道等為目的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第二百九十條 不動產權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天然流動水的使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 自然流動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動方向。

    房屋漏水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權利保護請求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時效期限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給予保護,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權利人的期限。

    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支付,律師費一般由客戶支付。 房地產車輪訴訟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可以委託律師介入處理,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被告人提出反訴,有權提出獨立訴訟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案件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受理費分別減半。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是:(一)停止侵權; (二)清除障礙物; (3)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物; (五)恢復原狀; (6)修理、返工或更換; (7)持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聲譽; (11)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法,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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