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工資結算問題,辭職工資結算

發布 社會 2024-04-09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一般按照正常程式辭職後,工資會在發薪日發放! 我以前聽老師的,好像有些關係比較保密,也有一些限制! 不知道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您可以諮詢專業律師以了解情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是否簽署了競業禁止協議或保密協議。

    這可能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不簽字,直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這種事情由他們負責。

    乙個到另乙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找到您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說明情況,讓他們幫助您。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這是不合法的,應該在乙個月內解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當你辭職時,公司應及時向你支付你應得的工資,且辭職合同違反《合同法》規定,協議無效。

    2、合同約定不能在同一行業工作,指競業限制協議。 但是,公司只能同意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其他事項不屬於競業禁止。 但同時,在競業限制期間,公司應按月給予您經濟補償。

    否則,您將不受競業禁止的約束。

    《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根據前約,勞動者的工資應一次性結算,不得拖欠。 如果您想在工資支付日期之前離職,根據雇主的規定,您只能在下個月支付工資時才能收到。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者辭職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和形式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企業必須在職工離職後15日內完成《勞動關係終止證明書》和《社會保障轉移手續》。

    不予處理的,給員工造成損失的,由企業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勞動合同期滿會自動終止嗎?

    勞動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如果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另一方有重大違約行為,勞動合同可以提前終止。

    法律依據: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民事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第一點是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者受僱後乙個月內簽訂。

    其次,勞動合同必須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員工)的相關資訊。 公司資訊包括:公司全稱、註冊通訊位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

    要點3:勞動合同必須明確合同的開始和結束日期,如果有試用期,試用期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

    四是勞動合同或合同附件明確列明入職後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在一些公司,工作內容是以單獨的職位描述的形式出現的,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辭職後,工資應在辭職時一次性結清,並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在實踐中,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約定,在下乙個支付日統一支付工資。

    辭職後的工資按以下方式計算:月薪除以實際出勤天數。

    法律依據]《工資、租金繳納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勞動者辭職後,用人單位應按照事先約定的時差和工資支付方式支付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企業必須在員工離職後15日內辦理解除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轉移手續。

    如不處理,給員工造成損失的,企業畢業後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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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4-09

由於您因考上了公務員考試而決定在試用期內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阻止您解除勞動合同。 >>>More

3個回答2024-04-09

用人單位的做法明顯違法,單位未繳納生育保險,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單位承擔,也就是說,因單位未繳納生育保險而需要單位報銷的住院費用部分,應由單位承擔, 產假期間的工資也應由單位承擔。社保保險相關費用是單位的法定義務,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由單位支付,您的約定無效,您也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如果不能由單位補償。 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以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賠償金,承擔產假工資,補足社保,並承擔因用人單位分娩時未繳納生育保險而醫院應予報銷的費用。 >>>More

10個回答2024-04-09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