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的領導不簽字,去人力資源部拿退貨單

發布 職場 2024-04-22
2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勞動者因勞動關係終止以及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延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先和公司協商,再去外包人力資源部簽字。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有權辭職,但領導沒有簽字,您可以使用其他方式證明辭職信已提交給領導,例如郵寄等,以您認為方便有效的方式。

    離職領導不同意、不辦理手續的,員工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時間到時,可以不經領導同意自願離職,並要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辭職和辭職一般狀態未起草程式:

    1)提前1個月提交辭職申請;

    2)積極與員工主管和離職員工溝通;

    3)辭職申請表須經各級領導簽字批准;

    4)員工辭職申請獲批,辦理辭職交接手續。

    我們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體檢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如您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您直接提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您已經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您產生的費用。

    2、您可以在郵局寄送EMS,並在“內部零件名稱”欄中填寫“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並保留底頁作為證據,以方便證據的保留。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您好,這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有幾種可能,一種是老闆不同意,另一種是她沒有接受,為什麼HR要退回老闆沒有簽字的辭職表。

    您好,這依法是無效的,有幾種可能,一種是老闆不同意,另一種是她沒有接受,先關閉法律,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你是在盧凡鎮申請辭職之前打個招呼, 即使領導不簽字,你也可以正常辭職,按照規定可以得到你應得的補償。您可以直接到人事部門簽發辭職證明。 如果不給,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工作了十年,老闆突然加薪了,工資也沒以前高了,怎麼辦?

    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由,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命令從事危險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辭職的情況下,雇員只有通知的義務,即提前乙個月通知雇主。

    如果領導不同意,不贊成,那麼你可以忽略它,你可以保留你說的話。

    只要你能證明你提前乙個月辭職,你就可以離開了。

    如果公司讓你難堪或不付錢,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向他們投訴。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去看看你之前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應該有協議,辭職流程應該有。 只要您按照約定的正常程式申請辭職即可。 剩下的就是與舊版本的溝通問題。

    一般來說,作為乙個明智的老闆,你不會刻意離開乙個心思已經不在公司的人。 只是時間問題,多提醒,多溝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至於領導,如果你不想讓你走,那你可以和領導談談,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以給我加薪。 你到處賺錢,如果你做得好,領導不願意離開,你可以和他談談加薪。 如果他給你乙個動力,你仍然可以在這裡工作,去這裡工作。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辭職的領導不簽字,說明領導看中了你,非常欣賞你,想留住你,但實在沒辦法,你可以直接離開。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離任的領導不簽字,說明你太有能力了。 領導非常重視你不願意離開等。 因此,離任的領導人沒有簽字。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只要你不打算回這家公司,乙個月後,不管他簽不簽,你的申請都會自動被批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先和領導談談,如果他不同意,你就去找他的老闆溝通,如果不行,那你就只能通過勞動仲裁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因為你的才能和業務水平。 無論你如何表現,你都不會在事情上拖拖拉拉。 由此可見,領導者對人才非常重要。 我不忍心讓你走。 我真的希望你留下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辦理手續,領導不簽字也沒用。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要寫辭職信。

    應寫乙份辭職通知。

    這樣,僅僅乙個月後,您就可以自動離開並受到法律保護。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是否提前30天辭職,正式員工必須提前30天向單位遞交辭職信,如果你提前30天辭職,你可以自行離職。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我想如果領導不簽字,他可能不願意放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去社保局仲裁管理處找個工作人員到你的單位協助你處理,他們不會忽視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領導辭職沒有限制,我該怎麼辦? 我認為,如果你真的離開了你的工作,而領導沒有受到限制,你可以直接離開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你不簽字,就讓他加薪並談判條件。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沒關係,不要害怕,如果我們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你只需要依法辦理程式即可。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領導想留住你,如果你真的想離開,為什麼不和領導談談。 領導理解你的理由,應該同意。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和社保轉動手續。

    員工辦理辭職手續的流程:

    1、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健康體檢。

    2、辦理交接工作。 除移交工作外,離職員工應立即停止以雇主的名義從事所有業務。 將員工正在做的工作移交給另乙個人或主管。

    工作交接可以幫助防止員工匆忙離職,導致工作脫節,並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公司財產、單據、債務結清。

    員工在公司逗留期間,公司應指定專人接收公司分配或員工本人手中屬於公司的財產。 並清理員工在職期間儲存和使用的所有檔案和資料,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和圖紙、財務賬簿、工作計畫、技術資料等。 此外,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公司應檢查員工在受僱期間是否欠公司債務,如貸款、補償、罰款等。

    4、返還員工證件,結清工資。

    5、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6、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則應在終止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及社會保險關係。 《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後15日內辦理員工檔案移送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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