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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起源於西元前7世紀左右的古羅馬君主制,當時羅馬的法律包括人民議會法和平民議會法,在共和時代末期,元老院的決議逐漸取代了人民議會的法律和王室政府的平民議會。
羅馬法,通常被稱為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 它包括從羅馬國家開始到西羅馬帝國滅亡的羅馬國家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公告、成文法和一些習慣法。 它還包括公元 7 世紀中葉之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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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的起源是習慣法。
西元前509年,羅馬共和國成立,西元前449年頒布了《十二銅桌法》。
從羅馬建國到西元前3世紀中葉,羅馬出現的法律統稱為公民法。
在從共和國走向帝國的過程中,為了容納外邦人和奴隸,更好地統治羅馬,形成了民法體系。 民法體系適用於羅馬境內的所有公民,然後適用於自然法,自然法不是乙個特定的法律文字,而是乙個法律概念。 西元前27年,羅馬帝國成立。
在帝制時期,全民法的作用逐漸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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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起源於西元前 7 世紀左右的古羅馬君主制。
內容包括:古羅馬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表、羅馬共和國早期——民法、羅馬共和國晚期——民法、東羅馬查士丁尼統治時期,拜占庭帝國第一部法典,公元12世紀開始被稱為“查士丁尼民法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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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古羅馬奴隸制國家起源於義大利。 在西元前8世紀之前,羅馬處於氏族公社時期。
傳說羅慕路斯在西元前754-753年建立了羅馬城,西元前8-6世紀的羅馬被稱為王權時期,當時羅馬仍處於從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
這一時期以古代氏族的習俗和社會盛行的習俗為主,到王室後期國家最終形成時,逐漸演變為習慣法。
發展:西元前7世紀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出現,羅馬社會產生了奴隸主和奴隸這兩個基本對立的階級,氏族制度趨於瓦解。 與此同時,乙個“平民”階級逐漸形成。
平民承擔了羅馬的大部分稅收和羅馬的軍事義務,但由於他們不是氏族公社的成員,他們不能享有政治權利,不能與貴族通婚,也不能占領公地。 正是平民和貴族之間為爭取權利而進行的長期鬥爭,客觀上加速了羅馬氏族制度的崩潰,促進了羅馬奴隸制國家和法律的形成。
優勢
西元前6世紀中葉,羅馬貴族被迫屈服,第六任國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改革了羅馬社會,廢除了原有的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氏族和部落,按地域關係劃分居民,按財產多少將居民分為五個等級。 這一改革標誌著羅馬氏族制度的徹底崩潰,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正式出現,以及羅馬進入共和國時期。
隨著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最終形成,羅馬法誕生了。 當然,共和國早期的法律淵源主要是習慣法。 羅馬法是一種社會規範體系,它反映了羅馬奴隸主階級的意志,保護了奴隸制的剝削關係,鞏固了奴隸主階級在國家機構中的統治地位,並對奴隸擁有無限的權力。
羅馬法起源於羅馬城邦。 隨著羅馬領土的不斷擴張,從義大利的統一、地中海的壟斷,到建立橫跨歐洲、非洲和亞洲的奴隸帝國,羅馬法也從城邦狹隘的習慣法和民法發展到普遍的民法,最終形成了第乙個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體系。 羅馬法形成後,經歷了幾個階段:“王室政府”時期、共和國時期和帝國時期。 >>>More
羅馬法的影響:1.提高了官員的效率,規範了他們的政治行為; 它保護了合法的商業利益,緩解了各階級之間的緊張關係,並為羅馬帝國的長期穩定和繁榮做出了貢獻。 2.羅馬法成為大陸法系的基礎,並被西歐大陸的資產階級民法所借用; 其原則和制度已被現代法律制度所採用; 羅馬法確立的概念和術語影響了後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