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工廠工作時受傷,出院後可以拿回住院病歷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9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條例》第十條 患者原則上負責儲存門診(急診)病歷。 醫療機構建立門診(急診)病歷檔案或者建立門診(急診)電子病歷的,經患者或者其法定人同意,醫療機構可以負責儲存該門診(急診)病歷。

    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儲存。

    第十一條 患者儲存門診(急診)病歷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將檢查、檢驗結果交由患者保管。

    第十二條 醫療機構儲存門診(急診)病歷的,醫療機構應當在收到檢查結果之日起24小時內,將檢查結果分類或者錄入門診(急診)病歷,並在每次診療活動結束後第乙個工作日內將門診(急診)病歷歸檔。

    第十三條 住院期間,住院病歷由病房儲存。 因醫療活動或工作需要需要將住院病歷帶出病房時,由病房指定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

    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住院檢查結果和有關資料之日起24小時內錄入或者錄入住院病歷。

    患者出院後,住院病歷應由病歷管理部門或專職(兼職)人員儲存和管理。

    第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管理病歷,不得隨意篡改病歷,嚴禁偽造、隱匿、毀損、搶奪、盜取病歷。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首先,您可以自己拿住院病歷,但發票絕對不會交給您。 另外,自己拿著病歷原件也沒用,建議交給企業負責人,免得公司認為你想做點什麼,但不好,你只要有乙份病歷就行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病歷可由本人和單位臨時儲存,有殘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時,需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交。 但出院證明應當提交單位,單位根據出院證明的入院和出院時間以及醫師建議的繼續休養時間確定停工帶薪期限。

    什麼可以被視為工傷?

    職工因下列情形造成工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視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的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從事與本單位重大利益直接相關的工作,即使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

    (二)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和技術改進;

    3)在生產和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職業病;

    4)生產時間和區域內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傷害;

    (五)因公造成人身傷害的;

    (六)從事緊急救援、救災、人員救援等維護國家、社會、公眾利益的活動;

    (七)因公致殘或者因戰爭致殘的軍人復員轉入企業;

    8)外出期間,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受傷或失蹤,或因突發疾病死亡或首次搶救後喪失工作能力**;

    9)在規定的時間和必要的上下班路線上,發生無個人責任或無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因傷員工在停工期間需要帶薪照顧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案件歸咎於受傷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不能自理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清償生活照料費;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在第七草案中),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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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29

根據殘疾程度的不同,補償專案也不同,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上述事項由誰賠償,應根據下列情形另行處理: >>>More

5個回答2024-04-29

安徽程薇薇律師為您回覆: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應按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薪支付,其次,工傷考核等級後,即可要求工傷賠償; 雇主可能被要求支付醫療期間的工資,但如果雇主不支付,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仲裁解決。

8個回答2024-04-29

員工可以使用他們的身份證和醫院的醫療卡在醫院影印醫療資訊。 同時,他們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More

6個回答2024-04-29

在工廠被擊中可能會被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履行職責在廠內、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工傷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認定為工傷; 因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受傷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要求,按工傷處理。 >>>More

6個回答2024-04-29

具體而言,應以認證機構的認定結果為依據,認定工傷的程式如下: >>>More